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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瞪羚培育企业)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量:566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8-09-25/2018-10-31
  • 项目类型 :
      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能力及创新环境,集中优质资源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瞪羚企业认定扶持办法》(穗埔府规〔2018〕8号),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瞪羚企业申报及遴选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范围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产业领域符合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含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移动互联网)、生物与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二、选择条件

  瞪羚企业及瞪羚培育企业主要以企业规模及成长速度指标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

  营业收入数据以企业提供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当申报企业拥有子公司时,以本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不含子公司数据);如无特别说明,“收入”皆指“营业收入”,以人民币计。

  (一)瞪羚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2015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2015-2017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2017年正增长;

  2.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之后,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2017年正增长;

  3.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后,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2017年正增长。

  (二)瞪羚培育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2015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2015-2017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2017年正增长;

  2.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50%。

 

  三、申报和遴选认定程序

  请相关企业按照以下流程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一)网上申报

  9月25日—10月31日,申报企业登录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kjsb.honya.cn/---瞪羚企业管理---填写《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企业填报数据要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一致,所填指标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二)提交纸质材料

  10月8日—10月31日,完成网上申报的企业即可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企业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统一要求

  企业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需要制作封面和目录,双面打印,无线胶装。封面标题“2018年度瞪羚企业申报书”,封面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封面、承诺书和《瞪羚企业申报表》第二部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为方便查档,制作书脊,并注明“2018年度瞪羚申报+企业简称”。

  (1)瞪羚企业申报表(原件)

  (2)201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原件)

  (3)2016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原件)

  (4)2017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6)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①企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1000万元)的,需提供入统证明材料: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表明企业已入统。

  ②企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规模以上或者达到规模以上但是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需要在《查看法人单位表》(由区科技创新局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企业确认)上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2.纸质材料特殊要求(对适用企业)

  若企业申报瞪羚培育企业,且适用对应申报条件:“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50%”的,可以不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

  3.提交纸质材料方式

  (1)提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提交地点: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广州开发区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2栋102室)。

  (3)联系人:黄诗然,联系电话:28065401。

  (三)名单审定

  由区科技创新局组织进行材料审核,按照认定办法和申报要求进行筛选,形成拟认定瞪羚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

  (四)对外公示

  将审定后的企业名单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网站

  (www.h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正式发布

  无异议后的名单正式对外公开发布。

 

  四、联系方式

  (一)对申报要求或申报材料有疑问,请联系区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处张四海,联系电话:82113450。

  (二)对网上申报系统有疑问,请致电技术支持电话:黄工,82181008-1041,QQ:7929215。

  (三)对纸质材料有疑问,请联系长城所黄诗然,联系电话:28065401,QQ:872561479。

  (四)请各申报企业实名加入瞪羚工作QQ群:201316,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9月26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0-01-08 | 资助企业数:
关于认定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2019年度瞪羚培育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