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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浏览量:204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1-05/2019-11-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州市科学技术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融入“三个福州”建设,发挥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优势,深入贯彻落实《福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促进福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榕科【2012】101号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1、在行业领域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实力,能承担省、市科技项目,是我市同行业实力较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技术带头人。

  3、基本具备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实验、分析、测试手段。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技术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

  5、拥有一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已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创新意识。

  6、具有明显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行业前沿技术动态信息,企业研发的技术和产品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适应市场需求。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准备好申报材料,于11月15日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fjbs.gov.cn/)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延期不予受理(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表、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评价表详见附件2、附件3)。

  2、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于11月22日前将预审受理通过申报单位的电子申报材料发送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请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积极做好推荐筛选工作,并于11月29日前将《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4)报送至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市科技局,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z87807955@163.com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业务咨询联系人:郑荣火 李海峰 83322832 83352378

  窗口收件联系电话:8783303287807955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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