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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吴中区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领域)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奋力肩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面向”总体要求,重点支持人口健康领域,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国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或医学前沿,加快推进临床、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创新突破,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吴中区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领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应是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近期可望取得进展的医疗科技研究。项目类型以临床应用基础研究与疾病诊疗和防治的新技术、新方法为主。为支持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创新发展,设立公共卫生专项项目和中医药特色专项项目。
(二)本次科技计划项目设立资助性重点项目、资助性青年项目和指导性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项目负责人应有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良好的研究设备和足够的资金匹配能力,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五)同一单位中青年科技人员(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项目不得少于50%。其中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青年(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鼓励申请青年项目。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不能申报新的科技计划项目:
1.截至到2021年6月30日,承担的各级资助性科技计划项目无特殊原因有应结题未结题的。
2.目前已承担在研吴中区级及以上资助科技项目的,不得申报同级别的项目。
3.已获得财政支持相同或相似项目的。
4.近五年内,有过一次专家验收不同意结题或者课题完成质量差等原因的。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承诺书和相关附件,附件包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复印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一并提交电子档)。
(二)申报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检索,力求所申报项目具有先进性、创新性。
(三)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和论证,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署意见。推荐申报时按照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可行性等要素予以初步排序。
(四)各单位、板块推荐的青年项目应占项目总数的50%以上。申报材料需经承担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区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汇总表和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进行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址。吴中区科技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15楼1503室)。
联系方式:吴中区科技局 67682262
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