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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3 浏览量:171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13/2021-11-17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6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3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广州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支持符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积极申报。


  二、申报方式

  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0日—17日17:00时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称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


  三、广州市工作安排

  (一)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17日17:00时(星期三)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由于时间紧急,建议各申报单位尽量提前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结合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的情况,于2021年11月18日中午12:00时前完成网上审核,并将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主管部门。

  系统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校验,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时将校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反馈申报单位,并通知申报单位在系统附件上传情况说明与对应证明文件。

  (三)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17:00时前完成网上审核。

  (四)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系统生成带水印)、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附件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一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五)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各区推荐情况和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后报送至省科技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平台基地处。

  联系人:翟尧杰

  联系电话:020-83124162

  (二)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联系人:雷万超、陈晓龙

  联系电话:020-38819644、87590487

  地 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42号201室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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