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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深圳市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浏览量:11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9-16/2022-09-27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深圳市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大2023年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力度,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及调度,促进有效投资,现启动2023年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列入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重大项目;

  (二)列入市级以上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三)列入省级以上相关文件,或市委、市政府及市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或同意的文件;

  (四)对全市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且在本行业中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

  建设规模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计划最终吸纳的项目数量,以市委市政府审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为准。计划不涉及项目立项、可研等项目决策和资金安排等优惠支持,不作为任何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二、申报分类

  本次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以重大建设项目(含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为主。项目不得存在违法用地情况,杜绝重大项目新增违法用地。

  (一)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开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3年具备开工条件,年内可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可申报重大新开工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2023年开展前期各项筹备且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重大前期项目。

 

  三、申报方式

  重大项目申报方式为相关单位推荐与自行申报相结合。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直接推荐;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各区(新区、合作区)直接推荐;社会投资重大项目,可经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新区、合作区)推荐或由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自行申报。

 

  四、在线登记要求

  为便于后续调度,项目均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登记完善投资计划等必要信息,具体如下:

  (一)登记入口

  项目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http://203.91.46.83:8031/FGWPM/sfg/wstb_qybs,进行账号注册登陆,搜索查询“深圳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确认”事项进行在线登记。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9月27日。

  (三)咨询电话

  现代产业:88127306、88120340

  基础设施:88127513、88127419

  民生改善:88127562、88127563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0-09-02 | 资助企业数:
深圳市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清单
2018-02-05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18年深圳市重大项目计划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