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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市科委关于开展2018年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及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7 浏览量:107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1-07/2018-11-19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委关于开展2018年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及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天津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促进技术转移机构健康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按照《天津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津科规〔2017〕9号)、《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津科规〔2017〕7号)和《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管理办法》(津科规〔2018〕6号)要求,市科委现面向全市开展2018年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及示范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凡是业务范围符合《办法》规定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内设机构都可以进行登记,如我市各区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各高校成果转化中心、各科研院所育成中心或推广中心、各生产性企业技术转移部门、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众创空间,以及社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

  (二)已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或未登记但同时申报机构登记和示范机构认定的机构,具备《办法》中规定的示范机构条件,皆可申请认定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未经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只申请示范机构认定不予受理。

  (三)技术转移机构登记材料及示范机构认定材料所填报的业绩时间均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四)市科委将对已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开展培训,引导其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开展技术转移工作,并将交易绩效纳入天津市科技成果交易项目补助范围。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能力建设给予支持,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二、工作流程

  (一)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和已登记机构年度更新

  登录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www.tjkjcg.com),进行单位注册(2017年已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由平台统一分配账号)。

  从网站首页“角色定制服务-我市科技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登记”或“会员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登记与认定”进入,点击“首次登记”或“年度更新”。按照说明在线填写《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登记(信息更新)表》和《技术经纪人信息表》。各机构添加技术经纪人信息时,需要将单位账号中的邀请码告知机构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纪人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从网站首页“角色定制服务-我是科技服务机构-成为平台技术经纪人”或“会员中心-技术经纪-技术经纪人登记”进入,填写邀请码和技术经纪人登记信息,并提交单位账号进行信息审核。

  独立法人机构须上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法人内设机构须上传主管部门同意建立机构的批准文件扫描件。各机构应于2018年11月19日前完成上述步骤并在线提交。

  局级主管部门需使用部门账号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已登记的机构进行年度更新无须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应在2018年11月21日前完成审核(含驳回修改时间)并在线提交至市科委。

  市科委应在2018年11月23日前完成形式审查工作。如果机构材料被形式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如果通过形式审查,状态栏应显示为“形式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机构仅有1次修改机会,建议各机构及时关注系统状态。市科委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分配登记号。

  (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

  完成登记或年度更新的技术转移机构,符合《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津科规〔2017〕7号)条件要求的,可自愿申报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各机构在线填写《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上传附件清单(无需上传附件内容),各机构应于2018年11月2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在线提交。局级主管部门应在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审核(含驳回修改时间)并在线提交至市科委。

  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机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认定“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并予公布。示范机构有效期为三年。认定为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与原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

 

  四、材料受理

  (一)申请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下载打印《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登记(信息更新)表》和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和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后按要求报送。

  (二)申请示范机构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下载打印《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并与附件材料一并装订(附件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和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后按要求报送。

  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

  受理时间:2018年11月29日

 

  五、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范玉秀 58792801

  市科委成果处 梁传辉 58832839

  附件: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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