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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区节能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津发改环资〔2019〕519号),经审核,将27家重点用能单位纳入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第二批)支持范围,共补助资金1025.5万元,其中364.2万元从2021年市节能专项资金中列支。
区节能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稳定上传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指导与服务。区财政局要按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王亮;联系电话:23142207;
市市场监管委徐君;联系电话:27182073;
市财政局 席经治;联系电话:23205677)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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