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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局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科技型企业,各合作银行: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关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4号)和《重庆市财政局等8部门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渝财产业〔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贴息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申请贷款贴息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重庆市巴南区注册并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二)暂时困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类企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且企业2020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税务报表口径)同比下降幅度在50%及以上、实际利息总额在1万元以上;
(三)企业发展前景较好,产品有市场、有竞争力、有效益;
(四)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此期间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
二、执行标准
2020年2月4日-2020年6月30日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贷款利息,按不超过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具体以2020年1月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为准)50%给予贴息,原则上每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资料
相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整理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如实填报贷款贴息申报表(附件2)。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2020年7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将申报资料(其中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虚报承贷银行审核盖章)报送至巴南区行政中心1号楼1530办公室,所有申报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同时发送至邮箱250544754@qq.com。我局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贴息政策申报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审核和公示程序,并将汇总申报表上报市科技局,同时报区财政局备案。
五、及时拨付贴息资金
区财政局将根据市财政局下达财政预算文件及各相关部门会商结果,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到企业。
附件:
1.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承诺书
3.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重庆市巴南区科技局
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柯 茂、龙海潮,联系电话:62599163、66219778)
附件1
申报材料目录(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重庆市新冠肺炎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三、企业向税务部门提交的2019、2020年1-3月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印章);
四、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承贷银行公章);
五、2020年2月4日-2020年6月30日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凭证;
六、2019年1-12月和2020年1-6月企业参保人数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
七、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注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
承 诺 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1、本公司属于科学技术研究或技术服务类企业,且不属于国家《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2、本公司承诺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本公司申报的同一笔贷款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贴息支持;
4、本公司保证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只用于生产经营,绝不挪作它用,若违规使用该资金,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无条件退回该资金。
5、本公司信用记录良好,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贴息申报表
填报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经营情况 | ||||||||||||||||||
主管部门 | 行业分类 | 企业类型 | 主营业务 | 2019年1-3 月主营收入(元) | 2020年1-3 月主营收入(元) | 2020年1-3月主营 收入同比增长比例(%) | ||||||||||||
区科技局 | ||||||||||||||||||
企业贷款情况 | ||||||||||||||||||
贷款合同号 | 承贷银行简称 | 贷款用途 | 贷款金额(元) | 贷款利率(%) | 贷款起息日 | 贷款到期日 | 贷款天数 | 应付利息(元) | 实付利息(元) | 企业与银行 核对情况 | ||||||||
企业基本信息 | ||||||||||||||||||
社会信用代码 | 所在地 | 负责人 | 负责人手机号 | 收款帐户户名 | 收款帐户开户行 | 收款帐户帐号 | ||||||||||||
巴南区*** | ||||||||||||||||||
企业贴息申请 | ||||||||||||||||||
贴息起始日 | 贴息截止日 | 申请贴息金额 (元) | 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情况 | 是否列入失信或违法名单 | 是否已享受同类贴息 | 其 他 | ||||||||||||
承贷银行审核意见 | ||||||||||||||||||
□情况属实,已与企业核对。 □其他, (盖 章) 202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