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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20年科卫联合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量:69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5-25/2020-07-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8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20年科卫联合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卫生机构,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为推动全市医学科技能力进步,为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和重大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2020年科卫联合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5月25日开放,7月10日18: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申报高峰服务器拥堵,请错峰申报。

 

  二、项目类别(不含中医)

  (一)面上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二)防疫一线医务人员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申报数量

  单位不限项申报,本年度个人最多可申报1项(3年内已承担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或有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终止的人员本年度不得申报,防疫一线医务人员不受限制)。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科研经费单独核算,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科卫联合项目资助经费基础上,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单位经费配套不到位的,取消该项目,追回经费,扣减单位科研诚信积分。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所申报项目相关专业,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年龄为60周岁以内(1960年1月1日后出生)。面上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防疫一线医务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援鄂医务人员(含陆医大援鄂人员)和我市一线防疫人员(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的一线医务人员)。

  3. 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进入市卫生健康委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库人员。

 

  五、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通过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进行申报,网址:http://wsjkw.cq.gov.cn/,拉至页面底部,进入专题专栏“医学科技创新”,选择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研人员应在单位管理员处申请账号(已有账号的申请者请用原账号),方能进行项目申报。网上提交前务必预览,提交后不能修改、不予退回。

  (二)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在网上审核后于7月15日前提交全部申报项目。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科卫联合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具备相应研究工作基础。鼓励临床研究、公共卫生研究,注重应用推广。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不予立项和资助。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本区县、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扣减单位科研诚信积分。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梁悠悠、牛逸男、石任重;联系电话:61965168、67706553;

  市科技局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6751260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