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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于:2017-11-23 关注 
经清理,截止目前深圳市仍有部分2007年以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为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请有关单位尽快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各有关单位:

  经清理,截止目前我市仍有部分2007年以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或未按期完成验收(见附件)。为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请附件中的涉及单位尽快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的有关规定,于12月10日前完成以下事项:

  1、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2、经我委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验收申请书送交福田区市民中心C1080室。联系人:肖小姐、谢先生,联系电话:88403477、88101531。

  超过截止时间仍未提交验收有关材料的,我委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1.三年内不受理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资质认定,不推荐其申报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涉及的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将列入我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2.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项目被动终止结题手续,处理措施包括:省科技厅对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登记不良科技计划项目信用记录,并按规定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不推荐其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追缴项目全部或未使用的财政资金。

  请有关单位认真对待,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