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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科协2021年度两院院士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1-06-09 关注 

  关于开展天津市科协2021年度两院院士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学会联合体),各区、高校、企业、园区科协,在津两院院士,天津市杰出人才,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工作安排,依照《天津市推选院士候选人与院士服务工作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院士服务经费管理办法》),经研究,市科协决定启动2021年度两院院士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各级科协组织、科技团体或有关单位等邀请两院院士来(在)津出席学术活动,指导和带动我市科技工作者快速成长。支持我市杰出人才紧密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和我市科技发展需求,举办或出席各类高端学术活动,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专题报告或决策咨询等,以扩大个人学术影响力。

  资助额度:每项支持2至8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凡未参加2019年度年报工作,未提交2020年度工作总结,未做好2021年度工作计划,受到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或被市科协通报并处于整改期内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基层科协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助项目的单位必须是该项目的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申报活动不超过2项。

  (三)申报的活动项目必须在本市举办,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天津科技工作者之家。申报项目须在2021年内启动,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

  (四)同一项目不得变相以其他任何形式再申报市科协本年度其他资助或成果,一经发现,市科协将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五)未完成2020年度各类资助项目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六)各申报单位要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决策部署,申报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新型肺炎疫情的影响,组织实施时要稳妥落实必要的防控措施。

 

  三、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项目资助申报表;

  2.申报表盖章扫描,请于6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在主题中标明“申报单位+活动名称”。

  (二)评审

  按照《院士服务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公示后,予以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

  联 系 人:张晓宇 庞雅稚

  联系电话:27126427

  电子邮件:tjskxxhb@vip.126.com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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