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浏览量:81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09/2021-10-31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研发创新能力,按照《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和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方向

  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智能科技产品产业化和智能科技技术应用为支持重点。

 

  二、申报具体要求

  请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电子版可于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http://fzgg.tj.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查找)的要求,开展方案编制工作。为促进创新主体创新资源集聚,进一步巩固技术领先优势,近三年已承担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的建设主体不可重复申报,建设期已超过三年且运行效果突出的可再围绕原建设方向扩展提出新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申请,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请一个平台。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工作,对各单位编制的方案审核汇总后,将审核后的方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委。其中: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市级产业创新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我委将组织对申报的产业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予以批复。

  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张 全;联系电话:23142457)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