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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发布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量:154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13/2021-10-25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8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发布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根据《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5〕63号)等文件的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见附件1)。

  2.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设计咨询诊断(见附件2)。

  3.工业企业智能化升级方案设计(见附件3)。

  4.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见附件4)。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1.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见附件5)。

  2.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见附件6)。

  3.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示范(见附件7)。

  4.支持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见附件8)。

  (三)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1.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见附件9)。

  2.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见附件10)。

  3.支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见附件11)。

  4.支持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见附件12)。

  5.支持智能科技应用场景建设(见附件13、14)。

  (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1.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见附件20)。

  (五)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1.领航培育企业(见附件15)。

  2.支持智能科技企事业单位取得军工资质(见附件16)。

  3.支持网信军民融合发展(见附件19)。

  (六)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

  1.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见附件17)。

  2.支持市级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见附件18)。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分别组织本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对项目进行初审,会同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部门承诺配套。

  2.申报附件1—17对应方向,请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tjsps.org.cn),注册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并提交;同时报送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到期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和修改功能。

  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通过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tjsps.org.cn/app),对所负责的本区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系统推荐应与正式推荐文件保持一致。

  3.申报附件18—20对应方向,按照附件的要求报送。

  (二)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依据《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项目申请单位须为非严重失信主体,并书面承诺本单位信用状况。

  2.项目真实,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3.项目申请单位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4.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相关方向附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承诺书,加盖公章;各区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区级财政部门出具配套承诺,加盖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1)。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打印本企业信用状况,以及“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并加盖公章。

  5.项目申报单位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各区级主管部门以“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

  (五)申报时间

  1.附件1—17方向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21年10月25日,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光盘一式一份,电子文档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915),不接受邮寄。

  2.附件18—20方向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21年10月25日,各区网信、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附件要求,报送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级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项目是否真实进行审查。

  (二)项目立项后,项目单位应主动配合市区有关部门的项目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料填报工作。不配合验收的,市有关部门将收回专项资金;不配合绩效评价及资料填报工作,以后年度不予优先支持。对于项目申报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处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金处  许可,

    联系电话:83608077;

    市委网信办大数据管理处  马超,

    联系电话:88355052;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张全,

    联系电话:23142457;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吴杰斌,

    联系电话:58326703;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席经治,

    联系电话:2320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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