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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21年度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0年]5号)有关规定,经评审论证,现认定江苏省工业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工程研究中心等223个工程研究中心为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工程研究中心要围绕国家和省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瓶颈问题,提高产业链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和资金向省工程研究中心倾斜,持续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金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要加强对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营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推进,不断完善研发设施和条件,努力提高创新支持能力.
三、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建设过程中,省工程研究中心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省工程研究中心按期建设、安全运行并持续创新.省工程研究中心完成建设任务后,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建设期总结报告,对于符合条件的,纳入省工程研究中心平台管理.省工程研究中心实行动态调整、优胜劣汰的运行评价机构和运行情况年报制度.
四、获得省发展改革委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统一命名为江苏省XX工程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江苏省XX“工程研究中心”.各省工程研究中心可根据制作样式(见“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自行制作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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