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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独角兽企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2-04-24 关注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独角兽企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强市的工作部署,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南沙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支撑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枢纽节点。研究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独角兽企业发展扶持办法》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推动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通过优化独角兽企业孕育成长政策环境,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产业链条长,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为南沙科技创新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和强支撑。


  二、制定依据

  相关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 号)、《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穗府〔2021〕7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及亮点

  (一)政策主要内容。《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独角兽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共九条,围绕我区产业政策总纲,衔接区内修订中各有关产业政策,结合独角兽企业(含准独角兽企业)发展规律及现实需求,政策第一条至第九条从企业落户、经营贡献、人才配套、研发创新、应用场景、金融服务、载体支持、产业生态、政府服务等9个方面提出干货政策措施,最后一条为附则。

  (二)亮点条款

  1.全成长周期贡献奖励。在独角兽企业落户认定、上市、能级提升等成长节点给予累计最高5000万元奖励。

  2.运营管理支持。独角兽企业及高管最高享受“100%” 三重经济贡献奖励(最高按企业对本区上一年度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骨干人才,最高按其个人对本区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企业高管和员工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取得激励股权和处置前述激励股权,最高按其个人对本区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3.人才配套支持。独角兽企业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团队+项目”最高1亿元奖励;企业自主推荐认定南沙区高层次人才,每人300万元奖励;对成功上市的独角兽企业,再给予2个南沙高层次人才认定名额;每年提供不少于300张广州市人才绿卡和600套人才公寓。

  4.研发创新支持。最长3年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20%给予累计最高1亿元的研发投入补助;支持独角兽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技企业合作共建重大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平台。

  5.应用场景支持。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资金支持应用场景及示范性项目建设,优先推广独角兽企业产品及服务。

  6.金融服务支持。最高2000万元的并购支持,企业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扶持,发行“双创债” “绿色债”等新型债券融资按照发行票面利率的30%给予扶持,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保费支出的最高60%给予扶持。

  7.产业载体支持。租赁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载体享受100%租金扶持;购置自用办公房产,按每平方米最高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扶持金额最高1000万元;支持企业通过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商业项目合作、城市更新等方式建设总部载体。

  8.产业生态支持。每成功引进一家独角兽企业总部落户给予最高500万元引荐奖励,支持搭建独角兽企业交流平台并按活动场地租赁支出给予100%支持。

  9.政府服务支持。组建政府、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三位一体协同对接平台和服务团队,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独角兽企业给予“一事一议”方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