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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重庆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引导扶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量:26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5-09/2022-06-17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重庆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引导扶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2021年,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渝双城经济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创作生产了一批主题鲜明的优秀节目。为持续深入实施“新时代精品工程”,加快全市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市文化旅游委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引导扶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9日起至6月17日止。

 

  二、申报程序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做好本辖区参评节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负责所属频率频道申报工作,经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到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

 

  三、申报名额

  各区县(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可申报1—2个节目;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所属各频率频道可申报1—2个节目。

 

  四、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

 

  五、报送材料

  (一)创新创优节目申报表一式6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1份;

  (二)创新创优节目文案资料6套及WORD格式电子版1份;

  (三)2021年内播出的2期节目未压缩的音视频文件(视频格式MPG4,音频格式MP3,以移动硬盘或U盘拷贝);

  (四)其他可供评审委员会了解掌握节目的相关资料。

  申报节目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节目的版权、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自荐初评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申报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下载地址http://whlyw.cq.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秦莉13072388138   王喜泉67705653

  电子邮箱:387723069@qq.com

  报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3号广电大厦28楼

            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  秦莉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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