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天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考察企业须准备的相关资料(原件)
天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考察企业须准备的相关资料(原件)
1. 省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1份(建议现场同步登陆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申报书页面);
2. 企业提供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上注册名称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国家高企认定工作网(https://fuwu.most.gov.cn/)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https://fuwu.most.gov.cn/)注册名称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便核对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一致;
3.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原件,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4. 知识产权证书(原件)、摘要和相关证明材料(专利需提供最后一次缴费凭证,软件著作权必须提供软件产品运行界面和源代码进行演示或讲解);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科技人员名单(注明科技人员换岗位职责)、劳务合同、学历证明<可提供扫描件/复印件>、社保或个税截图等,需与系统上传附件内容一致。现场考察时企业需打开关于职工社保缴费页面或个人所得税缴税页面进行核对,请企业提前登陆好个税/社保页面;
6.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汇算清缴报告、销售合同和发票等原件(如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则需提供情况说明);
7. 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及相关材料(可提供电子版在电脑中查看);
8.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相关证明材料(需与系统上传附件一致);
9.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相关证明材料(需与系统上传附件一致);
10. 企业研发活动证明材料(需与系统上传附件一致);
企业实际办公场地/研发场地租赁证明(如租赁合同或缴纳租金发票或登记备案证明等)或自有物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