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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津市关于受理2023年技术交易后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量:76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4-28/2023-05-12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天津市关于受理2023年技术交易后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活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根据《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津科规〔2022〕3号),市科技局现开展2023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受理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技术出让单位,已登记的市级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区域类、高校院所类、行业类、服务类等“1+4”技术转移机构,具体补助标准详见《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为促进科技资源协同共享,市科技局已将天津科技成果网(www.tjkjcg.com)相关业务板块整合至科服网,形成科服网·天津成果网(www.tten.cn)。申请补助的技术转移机构应在2022年度完成登记、2023年5月8日之前在科服网·天津成果网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并进行补助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登录申报系统。登录科服网·天津成果网,原天津科技成果网已注册用户请使用原手机号+验证码方式登录,新用户请先完成用户注册再登录系统。

  (二)在线申报。点击首页轮播图(成果转化后补助在线申报)、政府服务栏目—“成果转化后补助”,或“用户中心”—“成果转化后补助”,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报《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申请书》,并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方能进入审核程序。各申报单位应在2023年5月12日前完成在线申报。

  (三)局级主管部门初审。局级主管部门需使用部门账号对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在2023年5月17日前完成审核(含驳回修改时间)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建议各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各区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驳回的单位,须在三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如果通过形式审查,状态栏显示“形式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主体仅有1次修改机会,建议各申报单位及时关注项目状态。形式审查通过后,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高校院所类、行业类、服务类机构绩效评价表见附件3。

 

  三、联系方式

  (一)工作咨询

  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马莉莎 022-58832879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单迎春 022-58832935

  (二)技术支持

  科服网·天津成果网 022-23532900-817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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