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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量:3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14/2023-11-23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加快构建以全国重点实验室为引领,海河实验室为支撑,市级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的实验室体系,提质优化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底盘,鼓励和支持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通过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软件升级、产学研合作等相关工作,提升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通知正文中“申报条件”的所有要求;

  (二)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

  (三)聚焦智能科技、生命科技、双碳科技等领域,重点支持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部委和央院、央企、央所支持超过1000万元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

  (四)2023年评估为“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已通过专项项目予以支持,本年度不再通过此专项重复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支持类);

  (二)填报补充申报材料(附件27—1、附件27—2、附件27—3)。

 

  四、申报程序

  (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在承诺书中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区财政局在1:1资金配套承诺书中加盖公章。区科技主管部门联合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将本区项目按通知要求,按领域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不接受邮寄。

  推荐文件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文档光盘两张(word格式)。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科技局等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