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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万州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商标、专利及有关项目资助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量:69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3/2024-05-31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万州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商标、专利及有关项目资助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万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州财办发﹝2021﹞21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商标、专利及有关项目资助和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商标权人、专利权人,商标、专利地址隶属万州区,权利人应当是万州区辖区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拥有万州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的自然人。

  (二)权利人可以指定经办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申报(需提供委托书)。有共同权利人的,应当由共同权利人协商指定一个权利人提出申报。

  (三)商标、专利权属清晰明确,无权属纠纷。

  (四)资助奖励对象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五)申报的资助及奖励仅针对2023年度符合要求的项目(详见附件1)。同一事项、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区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包括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5月31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按要求向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纸质件一份,同时提交电子件。相关材料包括:1.申请单位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2.申请人身份证;3.公安机关出具的重庆市万州区辖区内的有效居住证明(申请人为万州区以外的提供);4.相应资助奖项的附加材料;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3)及代办人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剽窃、侵夺他人科技创新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资金的,不予资助奖励。

  (二)请申报人及时关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报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处理。

  (三)申报人未在通知期限内补正申报材料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资助和奖励,因银行账户信息有误致使银行退款的亦不再拨付。

 

  五、联系方式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万州区百安坝创业街81号A栋204室,联系电话:023-58560359,邮箱:845282726@qq.com)。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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