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任务部署,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内容(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二、调查范围(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

    2024-01-03

  • 天津市2023年度综合评分前100名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名单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等规定,市科技局根据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纳税、科技量化积分等指标,对2023年入库的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进行了综合评分。现将综合评分前100名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予以公告。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

    2024-01-02

  • 关于征集2024年天津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编制2024年天津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项目指南,现公开征集我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项目需求。一、征集方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以支持举办科技人才能力提升活动和调研课题为主要内容,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类项目(如科技人才高级研修班等)、活动类项目(如院士专家国际交流论坛等)、调研类项目(如科技

    2023-12-29

  • 天津市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产业链专利导航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产业链专利导航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2年重点产业链专利导航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1)二、组织申报1.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结项验收工作。2.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相关材料撰写及申报工作。三、工作要求1.各项目单位按照试点工作内容,填写《天津市知识产

    2023-12-28

  • 天津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国家和我市绿色制造培育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各区认真组织本辖区企业、园区等开展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培育工作,遴选确定本辖区区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立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优中

    2023-12-28

  • 天津市关于撤销5家雏鹰企业、4家瞪羚企业、2家科技领军(培育)企业2023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有关规定,2023年度评价入库的5家雏鹰企业、4家瞪羚企业、2家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已分别不符合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条件,现撤销其2023年度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市科技局印发给其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证书自动失

    2023-12-27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教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

    2023-12-27

  • 关于举办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优秀项目发布推介会的通知

    各大赛发起单位、各区知识产权局、推介项目拥有人(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入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深度融入我市“十项行动”,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精准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

    2023-12-22

  • 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提升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

    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提升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根据《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提升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3〕723号),经企业申报、各地通信管理局推荐和初评、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了拟入选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提升优秀案例名单。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反馈。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联系单位:工

    2023-12-21

  • 关于2023年度通信机房绿色改造典型案例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通信机房绿色改造典型案例的公示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通信机房绿色改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通信函〔2023〕206号),现将拟入选的2023年度通信机房绿色改造典型案例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通信建设处)。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电话:010-68206167传真:010-66

    2023-12-20

  • 两部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为切实发挥标准对推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的技术引领和规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

    2023-12-19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为加大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力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系电话:010-6820536068205

    2023-12-15

  • 关于印发2024年津南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津财综〔2023〕81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13日

    2023-12-14

  • 两部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现将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5000吨、13850吨(分解情况见附件,不含已下达的第一、二

    2023-12-14

  • 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我们研究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反馈。传真:010-66069561邮箱:zhanghong@m

    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