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天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量:741 收藏
(一)选派条件
1.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4.鼓励科技人员作为特派员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企业。
2024年3月27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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