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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津市支持金街业态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量:22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6-03/2020-08-1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支持开设旗舰店、主题店、首发店

  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方向的项目给予核定投资额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支持商旅文联动发展

  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方向的项目给予核定投资额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三)支持发展小店经济

  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方向的项目,给予核定投资额不超过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助。

  (四)支持建设智慧街区

  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方向的项目,给予核定投资额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支持开设旗舰店、主题店、首发店

  支持国内外品牌企业或品牌代理商在金街新开设旗舰店、主题店、天津地区首发店。旗舰店指国内外品牌在我市开设的规模最大、同类产品最全、品牌形象最好的门店。主题店指以一个或多个历史、文化等元素为主题,围绕主题营造门店气氛,不同于本品牌一般门店,具有顾客容易识别的特征。天津地区首发店指国内外品牌在天津开设的首家实体门店。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沿街开设商店或在商场内开设专柜形式经营,实际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 品牌需取得商标注册证明;

  3. 取得相关品牌授权文件;

  4. 实际经营方与产权管理方签订至少1年合作协议,核定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核定投资额包括内外店面改造提升、牌匾灯光设置、智慧化收银管理系统以及相关水电气配套改造费用;

  (二)支持商旅文联动发展

  在金街开设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基础的美术馆、艺术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老字号展示体验场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展示金街文化底蕴;

  2. 主题特色鲜明,商旅文融合发展,具有文化特色;

  3. 项目经营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核定投资额不低于100万,核定投资额包括内外店面改造提升、牌匾灯光设置、智慧化收银管理系统以及相关水电气配套改造费用;

  (三)支持发展小店经济

  支持金街沿街中小型门店改造提升,以服装、零售、百货、餐饮业态为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业态定位,与街区环境相匹配,整体美观大方,配套设施完善,厅堂亮丽整洁;

  2. 项目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米,核定投资额不低于20万,核定投资额包括内外店面改造提升、牌匾灯光设置、智慧化收银管理系统以及相关水电气配套改造费用;

  (四)支持建设智慧街区

  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与传统商业深度融合,支持金街智慧街区管理平台建设,在精准导购、个性营销、移动支付、智能停车等智能服务方面具有创新性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项目核定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核定投资额包括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购置费用。


申报时间

  2020年8月10日前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请。项目单位在2020年8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5份)报送至和平区商务局。

  (二)项目初审。和平区商务局会同区金街管理机构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注明项目单位近三年来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核查途径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于2020年8月20日前会同区财政部门将申报材料以及项目初审意见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在天津商务网上对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三)项目复核。市商务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

  (四)专家评审。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供评审材料并进行现场答辩。

  (五)项目验收。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验收。

  (六)资金分配。市商务局根据资金预算、项目评审及验收结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在天津商务网上进行公示。四个支持方向的项目,先按照核定投资额最高支持比例安排资金,如果超过支持资金总额,则所有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压缩安排。

  (七)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送交资金拨付文件,市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