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天津市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量:91 收藏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企业。
(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好产业,产业规模不少于50亩,经营逐年呈上升获利趋势等硬件条件。
(三)具备同时容纳60人以上的教学场所。
(四)具备承担5-10人的住宿、餐饮条件。
(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农业技能培训证书等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兼职农民培训指导人员2-3人。
(六)有强烈意愿承担我市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实训任务。
(一)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合作社简介、师资力量、实训场所情况、年培训能力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天津市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四)天津市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专兼职教师备案表(见附件2)。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
(一)申报。通过推荐或自荐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初审。对申报对象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或实地考察。
(三)评审。组织相关农业领域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评审。
(四)公示。市农村中心对评审合格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公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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