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天津市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量:0 收藏
由本科生(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0.5万元,由研究生(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不高于创办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每位创业大学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只享受一次奖励。
(一)支持对象
2023年4月11日《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发布以来,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天开园核心区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天开园核心区四至范围:“卫津路—电台道—气象台路—复康路—水上公园北道—水上公园西路—长实道—红旗南路—红旗路—西湖道—双峰道”合围区域(含慧谷大厦及天环客运站泰达地块)。
(二)申报条件
申请大学生创业奖励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至窗口受理材料时间为准,含五年)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坐落在本市的部属院校和河北工业大学)在校生。
(一)首轮兑现。为激励天开园核心区首批大学生创业企业,对于2023年6月25日(周日)18点前报送符合条件申请材料的,天开集团将于6月底前拨付奖励资金,快速兑现奖励政策。
(二)常态化兑现。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该项政策实行常态化受理,每月20日前由天开集团兑现拨付上一个月申报的大学生创业奖励资金。
(一)申请材料。该项政策采取纸质申请文件,申报人填写《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见附件),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天开园天开综合服务中心一楼科技金融超市(南开区科研西路与大学道交口)。
(二)拨付资金。为激励大学生创业企业,资金由天开集团及时、快速、足额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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