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暨“天开之星”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0 收藏
(一)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支持政策
1.获得“天开之星”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团队拟落户天开园的,可享受优先入园待遇,入园后优先享受天开园政策体系。
2.获得“天开之星”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可获得1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获得优秀奖的企业可获得5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
3.参赛企业获得“天开之星”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或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可评价为天津市雏鹰企业,并获得相关打包贷款政策支持。
4.优先向相关投资机构推荐入围决赛和决赛获奖的企业。
5.在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核心创新能力和核心专利产品的获奖企业或团队,对天津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或补链作用,创造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经推荐符合条件的可获得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最高1000万元投资支持。
6.团队组获奖团队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优先入驻国家级、市级孵化器资格,并获得创业导师指导培训。
7.大赛期间将组织配套活动,为企业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大学生创业训练营、培训辅导、融资路演、展览展示、大企业对接等。
8.在大赛组织与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服务政策
1.择优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推荐。
2.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3.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
(一)企业赛
1.企业在天津市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在往届我市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赛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应具有原创性技术、产品或经管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5.参赛项目应具有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6.参赛选手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开发背景及较强创新能力,并为创业团队第一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
7.在往届我市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注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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