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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2020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2019-02-02 关注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2020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农办种〔2019〕4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天津市2020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储备作物种类和品种。2020 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分为救灾和备荒两类。救灾储备种子主要包括适宜灾后补种改种的常规稻(包括早籼稻、早熟晚粳稻)、马铃薯、大豆、杂粮杂豆等短生育期品种种子;备荒储备种子主要包括生产需求量大的玉米、水稻、油菜等作物杂交品种和玉米水稻亲本种子、马铃薯原原种。

  二、储备作物数量和补助标准。2020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总量5000万公斤。其中,用于救灾的种子1000万公斤,计划储备常规稻(包括早籼稻、早熟晚粳稻)550万公斤,大豆250万公斤、马铃薯50万公斤、杂粮杂豆150万公斤,补助标准为每公斤3元;用于备荒的种子4000万公斤,以杂交玉米、水稻种子为主,适当储备油菜、玉米水稻亲本种子及马铃薯原原种,补助标准为每公斤0.5元。补助资金实行包干使用,用于承储单位在储备过程中发生的贮藏保管、种子检验、自然损耗、转商亏损或贷款贴息等费用。

  三、储备作物承储单位资质。承储单位应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具有良好信誉且近3年无违法生产经营记录,具有拟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必需的仓储条件,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的储备任务原则上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承担。

  四、申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结合自身承储能力,申报储备任务。市农业农村委将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审核申报材料报农业农村部审批。

  (一)严格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天津市种子管理站。

  (二)坚持救灾与备荒结合原则。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实行救灾与备荒紧密结合原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救灾与备荒总量1︰4的比例申报储备任务。

  (三)确保申报材料齐全。申报材料包括:承储单位申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报表等。属于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天津市种子管理站行管科  陈建强、刘恩海

          市农业农村委种业管理处  车晓勇

  电  话:28450805、28450556

  传  真:28450811

  邮  箱:zzzhgk@tjnysc.cn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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