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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年)》补列入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表于:2020-06-24 关注 

关于将《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年)》补列入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惠府办〔2017〕29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年)》补列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9日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牵头承办科室

配合落实科室

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活动时间计划(填*月)

备注

1

核定惠州市惠城中心区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

价格综合和收费科

法规科

2020年12月底前


2

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年)

区域经济科

法规科

2020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