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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表于:2021-08-06 关注 

  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多项突破性进展,天津正在成为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的热土。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对我市坚持制造业立市、加快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8〕39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津党发〔2017〕49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逐步完善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民营经济在总量规模、产业结构、集群集聚、社会贡献、创新能力、营商环境等方面都取得突破性进展,民营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为我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


  1.总量规模不断壮大。2020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35.68万户,比2015年增加68.94万户,年均增长15.24%,其中民营企业59.98万户,比2015年增加29.72万户,年均增长14.67%,民营企业户数占全市企业户数的93.75%,比2015年提高4.99个百分点;民营经济注册资本7.19万亿元,比2015年增加4.88万亿元,年均增长25.50%。2020年,我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5053.91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35.9%。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总产值同比增长0.7%,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37.4%,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企业206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民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6%,占比59.2%,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企业559户。全市60家A股上市企业中,民营企业占26家,比2015年增加12家。


  2.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中第三产业占比68.8%,民营企业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有10.46万户、49.11万户,分别占民营企业总量的17.4%、81.9%。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人工智能“七链”高新技术企业茁壮成长,智慧科技类企业日新月异,经开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新区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现代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新型便民服务、新型住宿和餐饮服务以及现代旅游服务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引育了一大批互联网、移动通信、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企业,民营企业成为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3.集聚效应逐步凸显。“十三五”期间,在龙头企业带动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动力电池、生物医药、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等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巩固发展,形成了“中国信创谷”“生物制造谷”“细胞谷”“北方声谷”等一大批主导产业突出、带动作用显著的产业集聚区。涌现出陈塘“北方设计之都”先行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产业生态良好、发展潜力巨大的特色园区,打造了以人工智能为重点产业的启航智能科技大厦、以现代商务服务为核心产业的天津环球金融中心、以航运物流为主导产业的远洋大厦等一批税收超亿元甚至超10亿元的特色楼宇,民营企业发展集聚效应日益显现。


  4.社会贡献日益突出。“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在拉动投资、增加税收、稳定就业、扩大出口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民间投资完成10652.72亿元,保持持续稳定增长。2020年,民营经济实现纳税总额1678.23亿元,比2015年增加423.08亿元,年均增长5.98%,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9.0%;民营经济从业人数 占全市从业总人数的79.0%;民营企业实现外贸出口1338.94亿元,年均增长11.67%,占全市出口比重43.5%,比2015年提高21.7个百分点。民营餐饮、住宿、物流、零售、旅游等行业快速发展,新型服务业态、新型零售网点的建设在服务城市发展和提升城市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得到受援地区人民高度好评。


  5.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我市民营科技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内生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实力逐步提升。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7422家,其中民营企业6058家,占比81.6%;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8179家,其中民营企业7409家,占比90.6%;评价市级“雏鹰”企业累计3557家,其中民营企业2880家,占比81.0%;评价市级“瞪羚”企业累计385家,其中民营企业305家,占比79.2%;领军(培育)企业累计216家,其中民营企业110家,占比50.9%。民营企业获专利授权达3.54万件,占全市总量的46.9%,比2015年增长193%;中国驰名商标中,民营企业拥有96件,占全市总量的61.5%,比2015年增长11.6%。


  6.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我市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科技创新、金融支持、财政税收、创业就业等方面精准发力,促进政策红利有效释放。“一制三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承诺审批事项增加到852项,建成天津网上办事大厅,96%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效率大幅提升。“多证合一”改革不断推进,合并涉企备案事项由“十三五”初期5个部门的9个证扩展到16个部门的32个证,涵盖所有企业类型,企业受惠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实行“三个一律免征”,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营商成本大幅下降。依法查处一批侵害知识产权和危害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法治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严格落实政商交往“清单”“亲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与此同时,天津民营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和民营企业绝对数量偏少,总量规模和增速有待进一步提升;行业龙头和全国知名企业少,龙头引领带动作用和产业集群竞争力有待加强;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少,缺少创新产品和自主品牌,独立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不高,一般性传统产业集中度高,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高端产业链条缺乏,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二)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


  从国际看,全球科技革命孕育新突破,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兴业态快速崛起,将为我市民营经济加速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强劲驱动力。与此同时,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急剧演变,经济全球化从高潮转向低潮,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逆全球化带来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挑战,负面影响逐步显现,我市民营企业必须做好应对更加严峻外部环境的准备。


  从国内看,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将由中等收入国家总体迈入高收入国家、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进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逐步形成,民营经济发展新空间不断扩展。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支撑我国长期快速发展的劳动力、土地等低成本优势明显减弱,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较大挑战。


  从我市看,在加快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的过程中,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诸多重大发展机遇。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助于民营经济承接北京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天津自贸试验区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有助于民营经济开拓国内外市场新空间,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有助于加快提升民营经济自主创新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有助于推动民营经济进入更多行业领域。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善于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深度融入国家“双循环”战略,实现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坚持制造业立市,基本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壮大民营经济总量,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域协同与开放合作。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加强规划衔接和政策协调,努力提升京津冀产业协同效应。深度融入国家“双循环”战略,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资”与“引智”并举,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主动对接国内产业区域分工体系,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新空间。


  ——坚持龙头引育与产业集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坚持“引”“育”并重,通过培育和引进一批产业链前端创新型项目和龙头企业,激发经济新动能,提升头部企业带动作用。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突出产业特色,全面深化强链补链串链延链,加速要素集中、企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做精新兴产业链、提升优势产业链、做优服务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产业集聚效应。


  ——坚持科技赋能与创新驱动。加强对民营企业科技赋能,加快数字技术赋能、智能技术赋能和动能引育赋能,助推民营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吸引和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促进各类要素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产业创新和市场创新,进一步提高创新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贡献率。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民营企业内生活力和创造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财税、金融、人才、科技等支持政策,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民营经济总量规模更大、质量效益更高、产业结构更优、发展环境更完善,创业动力、创新能力、发展活力显著提升,龙头带动作用、集群集聚效应、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稳步增强。


  ——总量规模目标。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202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达到81万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40%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40%以上。


  ——经济社会贡献目标。民营经济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53%以上,从业人数占全市总体从业人数比重达到80%。


  ——企业竞争力目标。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民营企业达到60户以上,其中超500亿元企业达到10户以上,超千亿企业至少达到2户,上市企业达到50家。


  ——创新驱动目标。国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达到8000家,国家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达到900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000家。

专栏1  十四五时期民营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

2025

属性

1

民营市场主体数量(万户)

135.68

202

预期性

2

民营企业数量(万户)

59.98

81

预期性

3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比重(%

35.9

40

预期性

4

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

37.0

40

预期性

5

民营经济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比重(%

49.0

53

预期性

6

业人数占全市总体人数比重(%

79

80

预期性

7

营业收入达100亿元民企数量(家)

22

60

预期性

8

营业收入达500亿元民企数量(家)

1

10

预期性

9

营业收入达千亿元民企数量(家)

0

2

预期性

10

民营上市企业数量(家)

26

50

预期性

11

国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数量(家)

6058

8000

预期性

12

国家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数量(家)

7409

9000

预期性

13

“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数量(家)

680

100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壮大民营经济总量规模

  1.增加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健康有序增加民营市场主体。深化创新引领,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实施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鼓励自主就业和“副业创新”,大力发展微经济,培育新个体经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发挥我市区位、资源、产业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民营市场主体数量实现较快增长。


  2.引育行业龙头企业。深入实施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制定重点培育计划,优选一批诚实守信、实力较强、潜力较大的民营企业,引导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创新改造等途径,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精心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度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航母级”民营企业集团。支持我市民营企业主动对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围绕产业链短板弱项,制定全市产业布局和招商指引,积极引入重点领域头部企业和重大项目。力争2025年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达到18家。


  3.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行动,积极培育民营“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打造一批细分行业、细分市场、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通过分类指导、个性帮扶和精准服务,到2025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实施“互联网+”“智能+”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向智能、绿色、服务、高端方向转型,促进传统企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2  中小民营企业梯度培育

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行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个转企”)、小微企业上规模(“小升规”)、建立超亿元企业培育库(“规升巨”)、规模以上企业股份制改造(“规改股”)。不断简化“个转企”程序,按照“一注一开”原则和程序同时办理,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和行业表述。

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致力于细分市场领域、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我市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体系,形成蓓蕾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格局。

  4.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持续加大民营企业上市工作力度,深挖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形成全市重点培育民营企业上市资源库,对入库企业通过贷款贴息、中介机构费用补助、上市挂牌专项资金补助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推动重点培育民营企业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定位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加快发展。到2025年,我市民营上市企业达到50家。

  5.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深入实施战略新兴产业提升发展行动,积极培育供应链整合、创新能力共享、数据资源应用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引领支撑作用,鼓励引导本地龙头企业将中小企业纳入协作配套体系,提高龙头企业在本地供应链中的配套率。政府搭建服务平台,鼓励中小企业主动参与、积极对接本地主导产业配套体系。借助工业互联网,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搭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孵化服务平台,支持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孵化”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型载体。

  (二)巩固提升民营优势产业

  1.做精新兴产业链。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做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五大特色新兴产业链。引导民营企业以特色新兴产业链为抓手,融入集成电路、中药与天然药物合成、氢能新能源、焊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的支链子链,坚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产供销一体。深入实施撮合对接活动,推动解决中小企业技术、设备、资金、原辅料等方面实际困难,补短强弱、延链补链,提升协作配套水平,畅通产业链循环。

专栏3  引导民营企业向新兴产业链融合

集成电路产业链。围绕IC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集成电路设备、集成电路及半导体材料等五大细分领域,积极打造集成电路特色新兴产业链,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中药与天然药物合成产业链。依托中医药高校、研发机构、三甲医院、重点民企研发实力,积极开展经典名方和确有临床疗效的院内制剂产业化;拓展组分中药,中药制剂新产品,推进中药材有效成分提取、分离与纯化技术产业化。依托天津港口优势,构建中药仓储、物流、销售等一体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在全国中药市场塑造卫药品牌。

氢能新能源产业链。加快制氢、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引进一批氢气制备与储运、氢燃料电池生产制造、科技研发和配套服务等领域龙头民营企业。扩展氢能示范应用场景,开展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叉车、港口机械等示范运营,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氢燃料电池车辆。

焊接新材料产业链。以建设世界一流的焊接产业基地为目标,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面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石化工程建设、重型机械及船舶制造等优势产业,以解决国内卡脖子焊接材料为抓手,加强焊接产业上下游合作,促进焊接材料产品结构升级,研究开发高附加值的焊接材料产品和技术

  2.提升优势产业链。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瞄准“双碳”目标,围绕高端装备、车联网、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海水淡化等六大优势产业链,以及现代冶金和现代轻工纺织等两大传统产业链,找准产业环节,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形成“研发—转化—生产”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系统。鼓励优势民企加大与国企特别是央企的合作力度,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努力提升金属制品、自行车电动车等优势产业链、传统产业链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加速优势产业链、传统产业链资源垂直整合,打造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的细分领域单项冠军,壮大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升规入统。

专栏4  推动民营企业提升优势产业

金属制品产业链。推动金属制品产业向新材料和装备制造转型升级,完善装备制造配套、绿色建筑材料、高端装配式建筑等深加工产业链条。提高金属制品产业本地配套率,推动产业向园区集群化发展,逐步实现金属制品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自行车电动车产业链。以高品质、新材料为突破,大力发展中高端自行车、电动车、健身休闲车等产品。推动自行车电动车产业向上游车用高端材料、新能源电池配套和下游共享出行、骑行装备、竞技展示方向延伸。鼓励自行车生产骨干企业和专业化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我市自行车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高端精细及专业化学品产业链。以产业绿色化、链条高端化、产品精细化为目标,坚持发展高端、提升中端、淘汰低端,加快推进石油化工产业向下游延伸,打造以新型催化剂、特种添加剂、新型助剂、生活消费化学品等细分领域为重点的高端精细及专业化学品产业链,培育形成绿色石化产业生态。

  3.做优服务产业链。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向艺术设计、会展经济、现代金融、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集聚。通过流通业、金融业、制造业等多业联动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实现生产性服务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把握新时代生活方式转变和消费升级趋势,支持民营企业重点打造现代商业、文教体育、休闲旅游、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新兴生活性服务产业链,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引导民营企业集聚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冷链物流、智慧农业、休闲农业等农业农村新兴产业链。

专栏5  支持民营企业向现代服务产业链集聚

全设计产业链。以创意设计为动力,形成软件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数字设计、建筑设计等一批特色产业链,构建一批带动性强、服务辐射范围大的设计平台,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积极推动设计与会展协同发展,构建以工程设计、工业设计和创意设计为主导的全设计业务链。

会展经济产业链。聚集会展资源要素,延伸会展经济特色产业链条,

重点发展会展服务、会展旅游和会展智能科技服务,强化会展与招商、贸易物流、消费旅游协同拉动经济发展功能,打造会展经济特色功能区高水平建设北方会展中心城市

  (三)加速民营经济科技赋能

  1.数字技术赋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新一代数字科技与民营经济融合创新,促进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服务化、网络化升级。依托5G网络、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底层数字技术支撑,深入挖掘民营经济数字资源,强化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培育一批专业数据库、网络安全软硬件等领域领军民营企业,打造国家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基地。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强大的要素集成功能,激发平台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产业链与集群化深度融合,加快提升我市民营经济能级和水平。

专栏6  平台经济

鼓励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向平台经济聚集,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2.智能技术赋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操作系统、芯片等基础优势,鼓励民营企业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为应用核心,推动智能科技领域的成果转化,积极融入人工智能领域强链补链串链进程。鼓励民营企业重点围绕智能制造、智能医疗与健康、智能交通与港口,应用工业互联网赋能产业链上下游,实施重大应用工程,促进人工智能与我市优势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民营企业智能化水平。鼓励引导中小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支持。支持民营企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在设计、研发、工程、关键设备和核心支撑软件等现代服务业的深度应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在重大应用场景中的落地,在产业升级、城市运营和社会治理领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辐射力的应用解决方案,通过打造重大应用场景形成上中下游企业的串联效应。

  3.动能引育赋能。坚持引育并重,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符合标准的科技型企业入库精准培育。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着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跟踪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形成“遴选一批、入库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机制。到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达到8000家,国家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达到9000家。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推动企业持续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充分利用我市高校研发资源、科教人才资源,积极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科研项目联合攻关,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引领、产学研同向发力的良性发展格局。

  (四)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1.完善市场环境。加大市场准入改革力度,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切实消除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民营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控股、独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民用机场、轨道交通、高速公路、能源站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编制发布城市机会清单。进一步向民营经济开放更大的资源要素市场,推动石化、电力、天然气等产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

专栏7  城市机会清单

    推动实施“天津城市机会清单”,将政府、企业、社会的需求和供给以事项化、清单化的表达形式集中向社会发布,加大应用场景供给,为企业和人才提供发展机遇,为政企、企业之间协作合作搭建平台。“天津城市机会清单”着重彰显城市特色,内容涵盖民营企业可以投资或参与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公共产品提供、应用场景搭建、重大活动举办、特许经营通过定期发布城市机会清单,持续放宽民间投资领域促进民营企业平等获得市场资源要素常态化服务企业投资发展需求,进一步激发城市发展的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2.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定期沟通制度、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民营企业家咨询求策制度、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反馈机制等,保障政府与民营企业沟通渠道畅通。加快打造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微信公众平台等服务功能,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信息、企业需求信息、政策措施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健全明查暗访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严格督促整改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巩固完善“好差评”制度,及时监督政务服务行为,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以及损害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金融服务。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金融服务普惠力度,推动银行、保险、租赁、担保等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高效对接,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覆盖面,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金融产品,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充分发挥我市融资租赁发展经验和优势,完善融资租赁政策体系,创新融资租赁模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民营企业。大力推动股权融资,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双创债等融资工具筹集资金。积极探索信用保险,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继续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为企业分担发展风险,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专栏8  金融服务民营经济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和降低融资难度,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确保将优惠利率贷款精准传导至实体经济。深化“信易贷”服务功能,以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扩大“信易贷”规模,大力推动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融资服务。

打造良好融资租赁发展环境。支持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更好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建设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成为以股权融资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综合运用平台,探索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4.建设法治环境。加强法治建设,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坚持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依法、平等、全方位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家创造更多安全感。加快推进“12348中国法网”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构建企业合规工作体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管理者依法维权、依法治企、诚信经营。

  (五)拓宽民营经济成长空间

  1.打造优质承接载体。加强载体建设,提升载体功能,增强载体支撑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能力。根据空间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功能导向,基于产业合理分工原则,引导民营企业向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楼宇、特色楼宇聚集,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实施创新型载体培育行动计划,发挥双创载体引育作用,创新载体服务功能,优化科技企业孵化体系,鼓励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大力培育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统筹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环保等配套服务,为民营企业扩展发展空间提供要素供给保障。

  2.深度融入区域发展。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产业转移,利用各类承接平台载体,形成协同创新发展共赢的良好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作用,积极探索跨区域合作新途径和新机制。高水平办好融洽会等会展活动,为我市民营经济融入“国内大循环”搭建舞台。

  3.助力开拓国际市场。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大型民营企业率先“走出去”,中小民营企业“抱团走出去”。用足用好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积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鼓励行业组织服务民营经济对外开放,试点建设境外产业园区,扶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自建独立站,拓展“海外仓”, 开展企业并购、海外上市融资,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依托天津意大利中小企业产业园、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等中外合作产业园区,深度开展国际合作。

  (六)增强民营企业管理能力

  1.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规范民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产权结构由单一向多元转变、治理模式由家族化向社会化转变,推进民营企业通过产权改造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健全市场化规范经营机制,完善以质量、品牌、安全、环保、财务等为重点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加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增强企业凝聚力。实施“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定期发布民营企业销售、纳税、科技创新、制造业、促进就业、社会责任等六个百强企业榜单,引导民营企业家珍视自身社会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成长发展。

  2.加强专业人才支撑力度。发挥职业教育优势,鼓励各类职业院校主动对接民营企业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人才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模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出台专项优惠政策,全力推进高校与民营企业良性互动,鼓励我市高校优秀毕业生优先选择留津创业就业。支持民营企业以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院士专家协同创新中心等形式,柔性引进高端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继续做好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职称专办窗口服务,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机制,畅通职称申报通道,为壮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队伍提供人才评价服务。

  3.加强企业家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抓好重点骨干民营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培育具有全球视野、精通现代管理的新型民营企业家队伍,引导民营企业聚焦实业重点评估、做精主业,努力提高战略规划和执行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制定实施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政治、事业传承计划,引导年轻一代继承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努力实现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充分发挥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指导各区、各部门抓好促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协调推动机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主动靠前,集中力量抓实抓好,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质量。进一步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工商联、商协会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不断增强党对民营经济人士的领导力和凝聚力,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二)完善扶持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结合我市实际财力情况,统筹运用现有各类财政支持政策,向高成长性、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和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和扩大就业,支持面向民营企业的各种专业化服务平台载体建设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能依法享受减费降税政策的民营企业,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加强政策实施过程化管理和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创新服务体系

  进一步提升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健全行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中介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特别是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作用。优化完善政企互通服务平台功能,调整充实平台服务对象。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平台支撑体系、扶持政策体系、产业链配套体系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体系。

  (四)加强运行监测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调整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将支撑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民营经济发展运行分析和跟踪监测,定期开展民营工业企业景气指数调查,切实抓好民营经济统计分析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监测。

  (五)营造舆论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解读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主动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宣扬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民营经济人士典范,树立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以党建促发展的民营企业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