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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浏览量:293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19/2021-12-31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广应用高效电机、LED照明产品,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根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能源管理信息化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依附或改造的主体符合产业政策且稳定运行超过两年。项目须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间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程序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对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本区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电子版发送至sfzggwhzc@tj.gov.cn。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日期不予受理。

  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示范效果较好的项目纳入备选名单,于2022年三季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备选项目进行审核,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四、其他事项

  对同一申报单位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备选项目无正当理由未按申报要求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将其申报单位纳入节能失信记录。

  拟支持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的,须按要求完成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节能考核结果在“基本完成”等级以上,节能信用等级在C级以上,严格落实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耗在线监测等节能管理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蔡  杨;联系电话:23142207;市财政局  席经治;联系电话:23205677)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2-06-13 |
关于公布2022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名单的通知
2021-10-22 |
关于下达2021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
2021-09-26 |
关于2021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的公示
2021-06-29 |
关于公布2021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名单的通知
2020-09-30 |
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批)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第二批)的通知
2020-09-30 |
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2020-09-23 |
关于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2020-06-01 |
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2020-02-27 | 资助企业数: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名单的通知
2019-06-13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2018-09-27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2018-07-20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2017-12-11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2017-10-13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