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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第一百批)的函》的通知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第一百批)的函》(粤商务管函[2018]331号)转发你局,请及时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情况及工作要求告知企业,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已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工作。
佛山市商务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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