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

    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需要,有关单位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方案。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筹建方案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0日

    2024-07-09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

    2024-06-28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制度的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将组织开展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2024-06-19

  • 关于印发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重点任务落实,经部门推荐、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北京市延庆区等10个地区为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浙江省丽水市、江西省抚州市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025—2027年。现将首批试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

    2024-06-05

  • 关于2024年新型数字服务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4年新型数字服务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为落实2024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部署,促进数字服务创新和提质升级,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新型数字服务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4〕272号),经企业申报、各省通信管理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了拟入选的2024年新型数字服务优秀案例名单。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公示时间:2

    2024-05-30

  • 公开征求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中小企业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支付条例》)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专家、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zkx2024@

    2024-04-22

  • 天津市关于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要求,做好2023年度我市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补充名单申报工作,我局印发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

    2024-04-11

  • 天津市关于填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就天津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填写“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天津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以GR2021、G

    2024-04-03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促进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打造“中国制造”品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中试发展与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

    2024-04-03

  • 关于开展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二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高等学校)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运营中心、专利导航)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平台类)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运营机构)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天津市专

    2024-03-28

  • 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说明一《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跨境服贸负面清单》)统一列出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当地存在、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等方面对于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提供服务(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未作特别说明的,仅适用于境外服务提供者向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经营主体及个人提供服务。《自贸试验区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之外的领

    2024-03-26

  •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年版)

    说明一、《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统一列出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当地存在、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等方面对于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提供服务(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的特别管理措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二、境外服务提供者以商业存在模式提供服务的,适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

    2024-03-26

  • 天津市关于印发2024年境外展会推荐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企业利用境外展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市商务局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制定了《2024年境外展会推荐目录》,现予以公布,供有关单位参考。2024年3月21日(联系人:市商务局贸发处  李毅梅 ;联系电话:022-58665737)

    2024-03-22

  • 海滨新区关于制定印发《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明白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相关工作,区科技局制定了《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明白纸》

    2024-03-21

  • 关于征求《关于废止<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关于废止<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拟废止《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西青政规〔2020〕1号),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程序,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3月26日前

    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