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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11 关注 

  天津市关于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要求,做好2023年度我市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补充名单申报工作,我局印发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补充名单的通知》(津工信财〔2024〕9号)。

  按照工信部要求,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补充名单申报工作,截止日在2024年3月31日基础上顺延,预计在2023年高企认定备案工作全部结束以后再结束申报,结束申报前,高企认定管理网(http://www.innocom.gov.cn/)正常运行。请相关企业持续关注,及时申报。

     2024年4月1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金处 许可

  联系电话:83608077;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赵良友

  联系电话:2333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