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工商财税 重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了!月入万元或不需缴税
言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以及赡养老人的费用如何抵扣?哪些情况可以抵扣?每月税前能扣除多少金额?
看这里 ↓ ↓ ↓
子女教育扣除 1000元/月
按照征求意见稿:
继续教育:3600元到4800元/月
按照征求意见稿:
首套房贷利息扣除 1000元/月
按照征求意见稿:
住房租金: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需要注意: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两者只能选其一。
举个例子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赡养老人: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按照征求意见稿:
看过专项附加扣除的详细规则后,可以设想下,漂在大城市追逐梦想的年轻人至少有租房项可以扣除,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职场人则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
假设一人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享受最高扣除额度,应当这样计算:
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200(租房)+ 2000(养老),总计5600元。
那么具体可以省多少税呢?
举个例子
A某在北京工作,本人为独生子女,儿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工资为2万元。
可享受的附加扣除
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减少
在不考虑“五险一金”情况下,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每月应缴纳个税3120元;
今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税1590元,税负水平降低近50%。
在此基础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600元。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最终少缴纳
则A某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降为830元,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760元,税负水平降低47.80%;
比按照2018年10月1日以前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的税款少缴纳2290元,税负水平降低73.40%。
其实,在享受最高扣除额度的情况下,月入万元的小伙伴们,扣除5600元后,还不到5000元起征点,也就是说每月交税为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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