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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11号),市商务局制定了2019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惠市商务党纪[2019]13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日- 7月7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使用分配方案
联系人:市商务局办公室 洪燕 2235284
电子邮箱:cktsk@126.com
惠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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