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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于:2020-06-09 关注 

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天津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制定和实施好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于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能力和发展水平,更加有效的融入全市大局,促进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提升,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天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落实“一基地三区”定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

       《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已被列为市级专项规划,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发改委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为了做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所确定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工作内容、组织方式与分工、时间进度认真落实,确保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准确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取得的实际效果,总结“十三五”以来知识产权工作的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对“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展望;并提出发展方向、目标、路径和举措,并形成书面材料。请各部门将形成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于6月15日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设立的专题,请专题牵头负责单位按要求完成专题报告,并将专题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于6月22日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选择研究机构开展规划研究,形成高质量、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完成《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卢婷,赵擎联系电话(传真):23039897,23039876 邮箱:zscqzlb@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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