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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支持应用场景(车联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16号)和《关于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工信规〔2020〕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支持车联网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在有条件区域,鼓励车联网车载终端、路侧终端等智能化基础设备设施规模化部署,支持高精度地图、车路协同云控平台等车联网信息化系统建设;支持共享出行、校园接驳、环卫作业、公交出租、物流车辆、特种车辆等开展车路协同应用,探索车联网运营管理模式,达到良好示范应用效果。对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并对列入我市车联网应用场景征集计划的项目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通知正文中“申报条件”的所有要求;
(二)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牵头投资建设企业,且项目在天津市范围内应用落地;
(三)项目开始建设时间不早于2019年,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材料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支持类);
2.填报补充申报材料(附件21—1);
3.如有银行贷款,须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在承诺书中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区财政局在1:1资金配套承诺书中加盖公章。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将本区项目按通知要求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401室),不接受邮寄。
推荐文件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文档光盘两张(word格式)。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娟;
联系电话:8360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