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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区块链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16号)和《关于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工信规〔2020〕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申报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社会经济效益,对提升区块链产业规模具有较大带动示范作用,项目应于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对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200万资金支持。
(一)支持区块链底层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支持企业进行区块链核心算法和底层技术的研发,支持数据加密和时间戳等基础数据和基本算法的研发,支持分布式组网机制、数据传播机制和数据验证机制的研发,支持封装网络节点的各类共识算法的研发,支持各类脚本脚本、算法和智能合约的研发。
(二)支持区块链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利用区块链技术,面向制造业、物流、医疗、能源、电力等重点行业开发的通用产品研发项目。
(三)支持区块链安全保障项目。支持研究区块链的可信计算、安全审计、数字身份、知识存证、跨链技术、分布式技术、签名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技术等技术产品研发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二)项目申请单位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满1年,在我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研发人员。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网址:202.106.120.244)”注册,完成了2019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的报送工作,并配合做好月报表的报送工作。
(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支持类);
(二)填写附件18—1;
(三)2020 年度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企业登录天津市评估诊断服务系统tjpg.cspiii.com,填写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开展自评估)。
(四)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出资能力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及合同等)。
四、申报流程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在承诺书中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区财政局在1:1资金配套承诺书中加盖公章。推荐文件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文档(PDF格式光盘一张)。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将本区项目按通知要求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401室),不接受邮寄。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确定支持的项目。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杨俊杰,史开元;
联系电话:83608051,8360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