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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16号)和《关于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工信规〔2020〕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产品,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二)对被列为我市单项冠军重点培育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要求,并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产品。
(二)我市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经评审论证公示为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三、申报材料
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申请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一)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方向选择奖补类);
2.主要产品介绍(含相关使用案例);
3.信用信息;
4.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我市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方向选择奖补类);
2.主要产品介绍(含相关使用案例);
3.信息报告;
4.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在承诺书中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区财政局在1:1资金配套承诺书中加盖公章。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将本区项目按通知要求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401室),不接受邮寄。推荐文件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文档光盘一张(word格式)。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项目进行认定,根据认定报告确定支持的项目。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柯于灿;
联系电话:83607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