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评选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评选的通知
江北新区党工委宣传和统战部、各区文旅局、南京市文化馆、金陵图书馆,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促进我市群众文艺创作与表演的繁荣发展,满足广大市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经研究,决定年内组织开展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市公共文化工作者或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或表演的舞台类作品(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公共文化服务理论调研成果以及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下列作品不可参加评选:
1.市级以上专业文艺院团在职人员、艺术院校或高校艺术学院(系)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
二、项目设置
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评选项目由群众文艺创作调演、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公共文化服务理论调研成果评选、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评选四个项目组成。
1.群众文艺创作调演
设音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艺术门类(主要演员年龄应在16周岁以上)。
(1)音乐类:声乐含独唱、重唱、表演唱等(不含大合唱),器乐含独奏、重奏、合奏、鼓乐演奏等。
(2) 舞蹈类:包括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等。
(3) 戏剧类:包括小戏、小品、音乐剧等。
(4) 曲艺类:包括相声、快板、说唱等。
2.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
设美术、书法、摄影3个艺术门类(作者年龄应在16周岁以上)。
3.公共文化服务理论调研成果评选
以主题征文为形式(征文主题可参考附件1)。此项评选只向南京市文化馆、金陵图书馆以及区级以下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征文。
4.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评选
设微视频、全民艺术普及课程(含慕课)、多媒体展览展示3个门类。
三、申报条件
(一)作品要求
参加“星辰奖"评选的作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主题鲜明,应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反映新时期市民热爱祖国、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 形式新颖,表现手法创新,表演技艺娴熟,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提倡小投入、小制作,能够彰显大情怀;
(三) 内容鲜活,讲述百姓故事,表达人民情怀,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或交流推广;
(四) 作品体现群众文艺特色,主要创作和表演人员在本市工作或生活,鼓励运用南京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作为创作和表演题材;
(五) 所有作品应为原创,签定版权声明,并允许主办方用于公益性的宣传活动。
(二)作品规模
1.群众文艺创作调演作品
音乐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
戏剧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曲艺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主办方对申报参加群众文艺创作调演的作品组织专家评审,挑选部分主题鲜明、表现形式新颖的作品作为南京市群众文艺作品资助对象,经双方签约认可后,分批进行资助。
2.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美术作品种类不限,油画、版画尺寸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1.5米。国画尺寸不得大于6尺整张宣纸,需自行装裱。其他种类作品高度不超过1 · 5米,宽度不超过1 ·2米。
书法作品楷、隶、行、草、篆书均可,其中,草书和篆书作品要附有释义,作品一律竖式,尺寸不得大于6尺整张宣纸,需自行装裱。
摄影参评送10寸小样和电子文件,每人限6幅(组照按一幅计),评选完毕统一放大制作。
3.公共文化服务理论调研成果
稿件要求: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创新案例;研究成果的问题明确具体,观点鲜明,论据充分,且有实际材料的支持,提倡实证性研究;文章结构合理,要素齐全,文笔流畅。研究性论文一般控制在4000一6000字;每个区报送调研成果不少于3篇,论文以电子文本形式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文化馆。
4.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
作品总体要求:内容紧扣公共文化服务,能突出公共文化特色、表现南京传统文化和现代都市文明风貌。
(1) 微视频:MPG4高清格式,可单视频或系列多集作 “。单视频时长10分钟以上,系列多集作品集数不少于3 集、每集时长3分钟以上。
(2) 全民艺术普及课程(含慕课):MPG4高清格式,不少于3集,每集不少于10分钟,能够体现课程的系列化、专业化、趣味性和创新性。
(3)多媒体展览展示:MPG4高清格式,要求文化主题鲜明、多媒体制作和运用创意创新方式独特,能形成交互式、浸润式观展模式。报名时需要提交3分钟以上的作品介绍和展示说明视频。
四、奖项设置及表彰
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评选的四个项目分别设星辰奖和星辰奖入围(展)奖,获奖作品数量根据参评作品数量和质量确定。通过各区级文旅主管部门推荐的作品成绩计入年底对各区的绩效考核。社会团体或个人自行申报的作品获奖,均颁发星辰奖、星辰奖入围(展)奖证书,不计入各区绩效考核。
除公共文化服务理论调研成果评选以外,主办方为各评选项目的星辰奖、星辰奖入围(展)奖设置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奖金。
五、申报方式
1.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参评作品原则上报送至参评单位所在区文化馆,由区文化馆进行选拔并报送至市文化馆。院校及市级以上直属单位可作为社会团队直接报至南京市文化馆。个人作品申报参评,作品可直接报送至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报送作品统一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1一9)一式
3.群众文艺创作调演作品报名5月31日截止,其它3项评选作品报名7月30日截止。
4.群众文艺创作调演,联系人:市文化馆文艺活动部李飚,电话:13915922022,邮箱:391739429@qq.com;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联系人:市文化馆美术部张如,电话:15062261703,邮箱: 156098486@qq.com ;
公共文化服务理论调研成果评选,联系人:市文化馆数字化服务(调研)部叶昕,联系电话:13952010123,电子邮箱:6303091@qq.com;
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评选,联系人:市文化馆数字化服务(调研)部宋强,联系电话: 13851931913 ,电子邮箱:263529016@qq.com。
六、评选流程
(一)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调演
按各区选拔推荐、市文化馆复评、专家改稿、创作调演现场决赛的流程进行。
(二)美术书;摄影作品评选
按各区选拔推荐、专家统一评选的流程进行。
(三) 公共文化服务理论调研成果评选
按各区选拔推荐、专家统一评选的流程进行。
(四) 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评选
按各区选拔推荐、专家统一评选的流程进行。
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获奖作品将通过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lj.nanj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有关要求
1.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精心组织,充分挖掘本区资源,全力抓好作品选拔、打磨及推荐工作,努力创作生产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作品。
2.所有报送作品应附作品权属承诺书原件1份。
3.参评作品应允许主办方用于推荐参加各类公益性展览展示及比赛活动,参加上述活动的费用由主办方与作品权属人商议确认。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