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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奥运冠军姓名 蹭热度的“商人”真伤人

发表于:2021-08-19 关注 

  新闻背景:

  “汪顺”来灭火,“苏炳添”成婚纱品牌……东京奥运会落幕后,不少商家将注意力再次转移到了奥运健儿身上。近日,中国奥委会发表郑重提示,告诫社会各界人士在开展商业活动时要保持理性,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不得以奥运健儿名字恶意抢注商标,否则将会追究法律责任。


  别蹭热度,商标不是用来炒作的

  商标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之一。但现实中,一些商家为了“搭便车”,将明星、电影角色名称等注册为商标。“某丹”“某07”“某利波特”……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名字都成了“有心人”的抢注对象。现在,有商家盯上了奥运冠军,想利用他们在民众中的广泛影响力追求经济效益,这不仅是对冠军本人的骚扰和伤害,也是在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据报道,“全红婵”商标从8月5日起就遭抢注,国际分类涉及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等,申请人包括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潘雄伟等,目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显然,这是典型的恶意抢注行为,商家此举就是为了蹭热点,通过抢注、囤积“全红婵”商标,投机倒卖商标获利,并非真正为了经营所需。更何况,恶意抢注商标的做法,亦侵犯了全红婵的姓名权。

  为了蹭热度、蹭流量而抢注商标,有的是急于借网络爆红带动流量变现,有的甚至囤积用于倒卖,这严重背离了商标存在的意义。其实,商标只不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的标志,犯不上这般“病态”抢注。而且抢注不代表能成功,只有申请审核通过依法注册后,才能称之为“商标”。商标是用来使用的,不是用来炒作的。


  抢注违法,切勿动“歪心思”

  恶意抢注商标是不合法的行为,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恶意抢注商标并非为了直接使用,而是在抢注成功后,通过转让许可牟利、或维权诉讼索取高额赔偿,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还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很容易导致公众对于商品的认识混淆。就拿此次事件来说,“杨倩”商标被用于酒、纽扣拉链等品牌之中,“汪顺”作为灭火器材的商标以及“苏炳添”作为婚纱品牌进行广告宣传等等,很显然这些与公众对于运动员们的认知有所偏驳,必然会影响消费者对于商标与商家之间的联系的认知度与粘合度,导致对于该商标的品牌认知存在歧义。商标的商业价值在于商品销售和使用上,如此存在认知混淆的商标,很显然不利于商品销售与品牌推广。

  商标申请一般包括两个原则即先申请和先使用原则,这两个原则需要同时具备才证明该商标合法可行,然而,此次奥运健儿姓名被恶意抢注,显然不符合商标申请原则,尽管某些商家会在众多企业申请注册之前进行抢注,从而满足“先申请”原则,但是,奥运健儿姓名终归是其最先使用,因此,不可能满足“先使用”原则,如若奥运健儿申请起诉,必然会使得该商标被停用。


  强化监管,把涉嫌恶意抢注者挡在门外

  另外,正是因为有市场才有需求,部分商家如此明目张胆地蹭奥运健儿热度,掀起恶意抢注之风,从侧面也反映出相关部门缺乏监管,对于此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把关力度不够,才导致商家恶意抢注行为得以肆意,进而衍生出一条灰色甚至黑色的产业链。

  注册商标不是拼手速,恶意抢注的现象需要强化监管来引流。一方面,名人商标本身是利用名人效应,乃是市场稀缺资源,奥运冠军的名字不应遭到随意注册与滥用,需加强保护。另一方面,商标审核部门也要把好准入门槛,提高审核质量,避免大量争议商标流入市场,坚决把涉嫌恶意抢注者挡在门外。

  目前,这些企业和个人注册的“全红婵”等商标还处在申报过程中,有关部门应依法驳回申请,以实际行动告诫某些企业和个人,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容被“碰瓷”。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