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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科技创新券第二批申请兑现的通知
宁科〔2016〕9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4〕1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5年度我市共为272家科技型企业发放了5500万元科技创新券,截止目前,已兑现企业157家共计3280万元。现启动2015年度科技创新券第二批申请兑现工作,请相关企业对照《管理办法》,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创新券申请兑现材料,不具备兑现条件的企业,可在2016年规定时间再次申请兑现(兑现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一、兑现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6年5月26日——6月13日17:30。
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A1区科委窗口A118、A119(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节假日除外。
二、兑现要求
企业按要求准备兑现材料,相关兑现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2015年度发放的创新券兑现材料包括:2015年1月1日至受理截止时间前,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技平台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相关科技创新支出的发票或收据;技术服务合同、技术交易合同;创新成果证明材料;企业用于研发的资金支出证明材料以及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承担纵横向课题证明材料、企业自主研发内部立项文件及其他证明研发投入的材料等)。
企业兑现创新券时,科技创新实际支出额不低于创新券面额的4倍。
三、其他事项
科技创新券实行实名制及登记备案制,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2015年度发放的创新券可以在2015、2016年两个年度内一次性申请兑现。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