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2022年12月26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裴占军;联系电话:83602788)(此件主动公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

    2022-12-26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商资发〔2021〕188号),推进我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创新提升,加快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推

    2022-12-23

  •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现将《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

    2022-12-23

  • 天津市关于实施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鼓励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9号)精神,现就实施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市各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022-12-09

  • 关于印发《天津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为加快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引导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22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

    2022-12-03

  • 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有关金融机构、民贸民品企业: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民族地区贸易发展,保障民族特需商品供应,加强和规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民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2〕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我们对《天津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

    2022-12-01

  • 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转方式、调结构、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2022-11-30

  • 关于印发《天津市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为鼓励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养老机构补贴标准及申领程序,提升民政部门服务与监管效能,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区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2022年11

    2022-11-29

  • 关于印发《天津市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王世鹏联系电话:83218132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为贯彻

    2022-11-29

  • 天津市关于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区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减轻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11号),现就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医疗救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准界定依申请医疗救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未纳入本市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包括低收入家庭成员)、孤儿、部分享受国家定期

    2022-11-28

  • 天津市关于印发加强招商引贸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为贯彻国务院、商务部稳外贸部署,落实市政府提升外贸主体数量要求,促进我市外贸保稳提质,我们制定了加强招商引贸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建设现代化“双中心”城市和打造对外开放新优势要求,加强招商引贸工作顶层设计,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统筹招商力量,完善政策供给,创新方式招法,注重引进

    2022-11-11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助企扩岗作用,稳定就业岗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拓宽政策受益范围由本市企业招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022-11-09

  • 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人事部门,中央军委审计署综合局,各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为加强审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审计人才评价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

    2022-11-08

  • 关于印发《天津市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中心,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1月1日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互联网培训平台(以下简称线上培训平台)管理,构建线上培训资源充足、线上线下融合衔接、监管有序到位的工作格局,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能,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线上培训平台,是指具备相关资

    2022-11-0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市场主体、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深化数据开发利用,

    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