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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项目

发布时间:2017-06-15 浏览量:214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15/2019-08-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贷款贴息,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2019 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市财政对每名资助对象赴国(境)外深造最高资助 10 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往返交通费、 国(境)外培训费、研究资料或材料费、食宿补助等。

       2019 年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申报成功的个人,可按其 2018 年度对我市发展的贡 献获得一定额度的薪酬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

       2019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一)人才经费资助。给予1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 主要用于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分两期拨付, 首期50%经费在评审通过后拨付,剩余50%经费在中期评 估通过后拨付。 

       (二)工作支持。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所在机构 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广州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及服 务目录。

       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

       (一)人才经费资助。给予 100 万元人才经费资助, 主要用于创新领军人才的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 贴。分两期拨付,首期 50%经费在《广州市“羊城创新创 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合同书》签订且人员 到岗后拨付;剩余 50%经费在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二)工作支持。鼓励支持创新领军人才承担各级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

       2019年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

       (一)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创新领军团队,给 予 300 万元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工薪补 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分两期拨付,首期 50%经费 在评审通过后拨付,创新领军团队尚未加入申报单位的, 在签订聘用合同及人员到岗后拨付;剩余 50%经费在中 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二)项目经费资助。资助额度原则上按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的 50%确定(具体依据项目评定档次及预算 审核结果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分三期拨 付,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30%经费;项目验收通 过后(技术指标达到预期、项目研发产品实现产业化规 模生产),拨付 50%经费;项目实施 5 年内其研发产品累 计销售收入达到预期目标的,拨付其余 20%经费。

       (三)工作支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允许和鼓励以定制或订单的方式,首购首用入选团队企业创制的高 新技术新产品或发明专利产品、创新服务。对首购首用 单位按采购金额的 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0 万元。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并达到国内先进 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服务,属于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按国家政策给予评审优惠。

       2019 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

       (一)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创业领军团队给予 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工薪补助、 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分两期拨付,首期50%经费在评审 通过后拨付,创业领军团队尚未注册企业的,在完成企 业登记注册及人员到岗后拨付;剩余50%经费在中期评估 通过后拨付。

       (二)项目经费资助。 

       A方式:股权资助(跟投)+无偿资助。项目实施部 门以开放、竞争、择优方式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 作为合作单位,对入选团队企业(项目)开展股权估值、 尽职调查和入股谈判等工作,由财政资金与合作投资机 构共同对入选团队予以支持,财政资金资助额度原则上 按照与合作机构投资资金1:1的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 3000万元。

       (1)项目经费资助同时以股权资助和无偿资助两种 方式进行支持,其中无偿资助最高不超过资助总额50%。 股权资助按与合作投资机构“同股同价”方式对入选团队 企业进行投资,财政投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例不超过 20%。财政无偿资助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且企业相应自筹经费到位后,拨付30%前期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 其余70%经费。

       (2)入选3年内再次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且股价 估值增加的,可按上述方式再次给予项目经费资助,但 两次资助额累计不超过最高限额。

       (3)财政投资股权委托市属国有投资主体持有并管 理,不参与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除事先约定的重大 事项外,财政股权投票权委托入选团队行使,相应分红 全额奖励给入选团队。

       (4)财政投资股权退出时机由合作投资机构进行判 断,一般与合作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入选团队提出 回购财政投资股权的,可随时退出。财政投资股权依次 优先转让给入选团队和领投投资机构。

       (5)由入选团队回购,且财政股权投资资金3年内 (含3年)退出的,转让价格按股权投资资金原始投资额 确定;3年至5年(含5年)退出的,转让价格按股权投资资金原始投资额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确定;超过5年退出的,以市场化方式退出。

       B方式:股权资助(直投)+无偿资助。资助额度原 则上按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1500 万元,且同时以股权资助和无偿资助两种方式进行支持, 其中无偿资助最高不超过资助总额50%。对股权资助,实 施部门委托市属国有投资主体对入选团队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尽职调查和入股谈判等工作,确定财政投资股权 占企业股权具体比例,最高不超过20%;财政投资股权委 托该机构持有并管理,股权退出时机由该机构判断,其余支持政策参照上述A方式第(2)(3)(4)(5)目执 行。无偿资助分两期拨付,具体参照上述A方式第(1)目执行。

       C方式:无偿资助。资助额度原则上按评审通过的项 目预算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两期拨付, 具体参照上述A方式第(1)目执行。入选3年内获得股权 投资机构投资的,可转按A方式进行资助,但股权资助和 无偿资助累计资助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入选后,团队可自主选择上述任一资助方式签订合 同。

       (三)工作支持。

       1.工作场所房租补助。对入选团队企业,入选3年 内给予50%的工作场所房租补助,单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 过50万元。

       2.贷款贴息。对入选团队企业与项目研发产业化直 接相关的贷款项目,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 每个项目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不 超过100万元。

       3.对通过科技小额贷款、科技保险、融资担保服务 等方式融资,以及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的入选团队企业,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 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 相关规定给予优先奖励支持。对入选团队企业首贷出现 的坏账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 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11号) 的规定给予首贷风险补偿。

       4.首购首用风险补偿。允许和鼓励以定制或订单的 方式,首购首用入选团队企业创制的高新技术新产品或发明专利产品、创新服务。对首购首用单位按采购金额 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 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服务,属于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按国家政策给予评审优惠。

       2019 年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补贴:根据入选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分三个等次,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薪酬补贴。

       2019 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级研修班):每个高级研修班给予最高 5 万元的补贴(办班实际支出不足5万元的,按实际支出补贴)。

       2019 年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

       (一)用人企业 第一类,对通过猎头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市外 的团队获得 2018 年度“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 荣誉称号;引进的市外人才获得 2018 年度“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的,按其引才费用的 50%给予费用 补贴,最高每人(每个团队)不超过 5 万元; 第二类,对引进市外的团队获得2018 年度“创业领 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荣誉称号或人才获得 2018 年 度“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 5 人以上(含 5 人) 10 人以下的,给予 20 万元费用补贴;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给予 30 万元费用补贴。(团队按“有关说明”方法计算)。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对成功引进市外的团队获得 2018 年度“创业领军团 队”、“创新领军团队”荣誉称号或人才获得 2018 年度“广 州市产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的,都可以申报“引才成绩突 出企业补贴”。审核部门根据引进的人才(团队按“有关说 明”方法计算)数量排序,位列前 5 名的,按每人(每个团队)1 万元给予费用补贴。

扶持领域

       重点引进、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重大装备与机器人、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汽车、精细化工、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内人才。

具体申报条件

       2019 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

       (一)申报人为市属博士后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技创新中取得 突出业绩,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三)申报人专业或课题(项目)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一致,主持的课题(项目)具有较 高的原创性、前沿性和应用价值。 

       (四)申报人此前未获得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 划”、“香江学者计划”或“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资助。

       2019 年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市 级以上分公司(分行)、专营机构等地区总部。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申报人为截至 2018 年底,在申报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且依法纳税均满 1 年的产业高端人才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产业高端人才申报条件: 在企业担任管理、研发、生产、财务、销售岗位高级职务,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2018 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的企业人才,主要包括: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其他副职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企业技 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3.企业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企业高级技师、技能大师,以及其他在生产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 性难题,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的高技能人才。

       (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具有较高能力和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能够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属广州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企业人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8 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的企业战略规划类、资本运作类、财务金融类、 人力资源管理类、市场营销类、产品运营类、产品技术 研发类、生产管理类、复合技能类人才; 

       2.截至2019 年 7 月 14 日,注册时间在3年以内的初 创型企业创业团队带头人及相关核心成员,以及新引进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研发人才,其 2018 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可低于 20 万元,但不低于 10 万元。

       2019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一)申报单位是我市相关服务业领域(包括:研 究开发及其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和标准运营服务、科技咨询服 务、科技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审计(会计)服务、 法律服务及综合科技服务共 11 个服务领域)已成立 3 个年度以上(即 2016 年 7 月 15 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组织。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 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申报人应是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遵纪守法,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 3 年内(即 2016-2018 年度,下同),在我市累 计实现 500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技术交易额,由国家 或省、市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交易市场、科技条 件平台、科技金融机构(平台)等机构主要负责人。

       2.近 3 年内,为广州地区企业提供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科技中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知 识产权和标准运营服务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 

       3.近3年内,在标准创制、市场开拓、技术攻关、人才引进服务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 响力的产业技术联盟、人才协会、创业服务中心等新型 社会枢纽型组织主要负责人。

       4.近 3 年内,在广州地区成功孵化 30 家(含)以上 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并已培育至少 1 家上市公司的孵化机构主要负责人。

       5.其他广州发展所特需的科技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

       (三)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人申报。已获得过广 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的人员不能再次申报,同时 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再次申报创新创 业服务领军人才。

       (四)申报人近3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为申报单 位正式员工,入选后需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 

       (五)申报人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以及申报单位为 事业单位的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 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高端创新人才。申报单位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或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软硬件条件和充足的研发费用投入,能为入选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申报人是已在或拟在我市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中工作的创新人才。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 3 年(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在2016年7月15日后),或承 诺入选后 6 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入选创新领军人才后 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现(拟)任申报单位 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二)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三)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 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2019年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

       (一)申报人是已在或拟引进我市企业或新型研发 机构中工作的创新团队。申报单位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 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 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创新领军团队是指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从事前沿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 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国际国内技术标准,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承担新 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项目的高端创新团队,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团队必须在申报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 项目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 创新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2.由 1 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 2 名核心成员组成, 均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 联性和互补性,已有一定合作基础且入选后可稳定合作 3 年以上;

       3.团队带头人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 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 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现(拟)担任申报单位研发机 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4.团队带头人来穗工作时间须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 之后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 3 年(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 订聘用合同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后),或承诺入选后 6 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入选创新领军团队后与申报单位 签订 3 年以上聘用合同。团队带头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 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9 个月(即 198 个工作日以上),其 他核心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 (即 132 个工作日以上);

       5.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软硬件条件和充足的研发费用投入,承诺投入团队研发项目经费不低于1000 万元(须为自筹资金),能为入选团队提供良好的 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

       (二)已入选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含带 头人及核心成员)及入选团队所在单位,项目执行期内 不得再次申报创新或创业领军团队。

       (三)同一申报个人(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或申 报单位限报一个团队项目,已申报创业领军团队的不得 同时申报创新领军团队。

       (四)项目已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项目引进创 新创业团队,并获得市级财政经费补助的,不得再次申 报(不同项目不在限制申报范围内)。

       (五)符合前述办理条件的团队,经由团队申报领 域 3 名推荐人(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 国工程院院士)联合举荐,可免函审直接进入现场答辩 环节。推荐信须对团队人员水平和项目的必要性、创新 性及可行性等给予肯定性评价。同一推荐人每年只可推 荐一个团队。

       (六)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或存在隶属关系 的申报单位之间的人才流动;引进后在用人单位广州地 区以外机构工作的团队带头人;担任申报单位直接股东 (以工商登记为准)超过 3 年的团队带头人,均不在此 次申报创新领军团队支持范围之列。

       2019 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

       (一)申报人是已在或拟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企业的创业团队。申报单位是创业团队所在的 企业。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 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 行为和不良记录。 创业领军团队是指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 附和转化前沿技术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所创 办企业能够经受住市场考验,具有高成长特点,带动我 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端创业团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 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均拥有申报单位股份,其 中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

       2.团队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准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或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 进行产业化生产;

       3.团队已在穗注册创办企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 5年(即注册时间在2014年7月15日后,生物医药类企业不超过10年,即注册时间在2009年7月15日后);或承诺 入选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与实收 资本均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已入选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及入选团队所在单位,项目执行期内 不得再次申报创新或创业领军团队。

       (三)同一申报个人(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或申报单位限报一个团队项目,已申报创新领军团队的不得 同时申报创业领军团队。

       (四)项目已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并获得市级财政经费补助的,不得再次申报(不同项目不在限制申报范围内)。

       2019 年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补贴:

       (一)申报单位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市级以上分公司(分行)、专营机构等地区总部。 申报单位应符合《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且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属于以下企业类型之一:

       1.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指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综合竞争优势、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企业,主要是经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行业领先企业、总部企业、创新型企业等。

       2.高成长型企业。指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内,发展速度快、能带来高效益、具有高增值能力的企业,主要是经 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 企业等。

       3.初创型企业。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成立 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拥有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市场 潜力良好的中小型企业。

       4.新引进企业。指新引进或从市外迁入,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实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上且在我市工商注册 时间不超过 3 年的企业,或实收注册资本 1 亿元以上且在我市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 5 年的企业。

       (二)申报人应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满 1 年以上,或柔性引进满 2 年以上(每年在穗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6 个月)。个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创新成果工作中,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或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核 心技术和创新产品,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我市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等工作中,解决了关键性重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

       3.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和先进管理知识,创新管理方式,善于开拓市场,注重安全生 产,所在企业连续 3 年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4.在岗位职业技能操作中,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在技术革新改造、应用推广和带徒传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并在国际性和国家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名次或称号。

       5.在产业领域其他方面取得卓越成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三)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 1 人申报。已获得过杰出产业人才补贴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杰出产业人才补贴。

       2019 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级研修班):

       所申报的高研班应经本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 并按规定开办。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019 年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

       申报单位为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用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申报单位引进市外的团队或人才在获得上述荣誉时,其上一个服务单位为广州地区以外的单位。

申报限制

       (一)关于团队专项。

       1.已入选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及入选团队所在单位,项目执行期内不得再次申报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

       2.同一申报个人(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或申报单位限报一个团队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

       3.项目已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并获得市级财政经费补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不同项目不在限制申报范围内)。

       4.以下三种情形不在创新领军团队申报范围之列:一是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或存在隶属关系的申报单位之间的人才流动;二是引进后在用人单位广州地区以外机构工作的团队带头人;三是担任申报单位直接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超过3年的团队带头人。

       (二)关于创新领军人才专项。

       1.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人申报。申报人往年已入选广州市“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相关项目的,或本年度已申报“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其他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2.在本市内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以及引进后在用人单位广州市外研究机构或产业化公司工作的,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已入选创新领军人才的人员,申报创业领军团队或创新领军团队的,入选后将扣除已获得的100万人才经费,即入选团队人才经费资助为200万元。

       (三)关于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专项。

       1.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人申报。已获得过该专项的人员不能再次申报,同时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再次申报该专项。

       2.申报人具有事业编制身份、或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或已获得广州市同类领军人才项目资助的,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关于杰出产业人才补贴专项。

       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人申报。已获得过该专项的人员不能再次申报,同时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专项。

申报材料

       2019 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

       (一)国(境)外培训接待单位的邀请函;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三)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协议; 

       (四)申请经费的拟使用开支范围明细清单(按照 国家财政部和外交部关于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的费 用标准测算申报);

       2019 年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

       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外文证明材料除护 照、论文外,需同时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中国居民身份证无须提供,境外人 员须提供境外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 创办企业证明材料;

       3.2018 年度申报人个人在广州纳税的完税证明及纳 税清单; 

       4.申报人近五年业绩及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概况及 2018 年度发展情况、对广州的贡献。

       2019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一)《2019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书》。

       (二)证明材料: 下述材料中,1-4 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余材料为可选择提供材料,申报单位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提交,便于专家评审;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人在申报单位工作证明材料及职务证明材料、 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

       3.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申报单位 2016-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有关 业绩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申报人所获荣誉材料; 6.其他佐证材料。

       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

       (一)《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申报 书在线填写,导出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除护照外需同时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境外人员提供护照等境外身份证明材料(中国居民 不须提供); 

       2.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 合同(合同需明确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 

       4.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在广州市缴交的除外); 

       5.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未正式到岗者除外); 

       6.国内外主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缴税证明、工作 合同等;

       7.近五年来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著、专利 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 等,部分资料页数较多时,可摘取证明材料中的首页、 关键页、具有申报人名字信息页及有效盖章页; 

       8.近五年来主持(承担)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9.本人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

       2019年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

       (一)《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申报书》;

       (二)《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项目预算申报书》;

       (三)相关材料: 下述材料中,1—12 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余材料为 可选择提供材料,项目单位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提交,便于专家评审;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1.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或护照、 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现任职务(职 称)证明材料;

       3.申报书中列举的团队成员和企业的所主持或参加 的科研项目(创业项目)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 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 新药证书、各类许可证等);

       4.团队带头人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 3 年的证明材 料(如上一份工作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5.团队成员至少两两之间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 或重大项目中有过合作基础的证明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了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需出具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 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对尚未签 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是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需提 交通过认定证明文件;

       7.近3个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未满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年度审计报告);

       8.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 同或意向性合同(合同需明确担任职务和每年在申报单 位累计工作时间,合同期需覆盖项目执行期)和带头人 近 3 年社保证明(海外工作除外);

       9.项目计划书;

       10.申报单位承诺投入团队研发项目经费不低于 1000 万元的自筹资金承诺函(不得使用非货币资产或其 他依托项目的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11.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12.申报时劳动人事关系不在申报单位的团队成员 需提供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 意(拟)兼职证明,证明需对每年工作时间及知识产权 权属问题进行明确说明;

       13.过往在国内外担任的重要职务的相关证明;

       14.业绩证明和资质证明材料;

       15.符合“申报条件(五)”的3名推荐人推荐信。

       2019 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

       (一)《2019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申报书》。

       (二)《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项目预算申报书》。

       (三)相关材料: 下述材料中,1—9项目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余材料为可选择提供材料,项目单位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补 充提交,便于专家评审;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1.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或护照、 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团队成员股权证明材料(以工商登记备案公司章 程为准);

       3.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现任职务(职称)证明材料;

       4.申报书中列举的团队成员所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 目(创业项目)证明;

       5.申报书中列举的团队成员和企业的主要成果证明 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 书、检测报告、新药证书、各类许可证等);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在市 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了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需出具 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 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对尚未签 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7.近3个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未满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未注册的仅需提供项 目计划书、成立企业承诺书;

       8.企业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均不低于1000万元第三方证明材料(能够披露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验资 报告报告或审计报告);

       9.项目计划书;

       10.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以及过往在 国内外担任的重要职务的相关证明;

       12.业绩证明和资质证明材料。

       2019 年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补贴:

       (一)《2019 年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补贴申报书》。

       (二)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中,1-6 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余材料为可选择提供材料,项目单位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提交,便于专家评审;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人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申报人在穗工作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

       4.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申报单位对广州经济产业发展推动作用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 2016-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申报人代表性论文证明材料;

       8.申报人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材料;

       9.申报人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10.申报单位标准制定及新产品/装备/工艺/材料等证 明材料;

       11.申报单位获资格认定证明材料;

       12.申报单位研发机构建设证明材料;

       13.申报单位在国内外行业领域排名情况证明材料;

       14.申报人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5.其他佐证材料。 

       2019 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级研修班):

       (一)《2019 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研班)补贴申报表》;

       (二)《企业人才培训(高研班)费用决算表》;

       (三)举办高研班的培训方案、通知和书面总结材料;

       (四)高研班学员名单(应载明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内容);

       (五)高研班成效的证明材料(应说明高研班的绩 效、学员反馈满意度、社会效益等);

       (六)其他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班参训学员中级以上职称占比证明、授课教师资质证明、开班系统备案证明等);

       (七)申报单位保证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八)申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019 年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

       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具体如下:

       (一)《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报书》;

       (二)《广州市申报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产业领军人才明细表》;

       (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获得2018 年度“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 荣誉称号或“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的相关文件 (含名单)或荣誉证书;

       3.获奖人才(属团队的提供带头人)的身份证明和社 保证明材料;

       4.用人企业申领第一类补贴的,还需提供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的引才费用发票及合同等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为企业引才服务的合同及引才费用发票等材料。

申报时间

       2019 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9 月 20 日

       2019 年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系统申报时间为 7 月 15 日 8 时至 8 月 30 日 17 时。

       2019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5日8时至8月30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时,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时。

       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网上申报时间为 7 月 15 日至 8 月 30 日,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光盘受理截止时间为 9 月 15 日。申报截止时间以网上受理时间为准。

       2019年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5日8时至8月30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时,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时。

       2019 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5日8时至8月30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时,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时。

       2019 年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补贴: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5日8时至8月30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时,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时。

       2019 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级研修班):申报受理时间为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019 年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9 月 15 日。

申报流程

       2019 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 经设站单位同意,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9 月 20 日登录 “ 广 州 市 博 士 后 国 际 培 养 计 划 申 报 入 口 ” (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69692 7671X3442100000094),点击“立即办理”后按照系统 指引完成填报,并将彩色扫描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上 传。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126088。

       (二)推荐审核。申报人所在设站单位、行政主管 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 意后于 9 月 27 日前通过系统提交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天河受理点审核。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所在市 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推荐。 

       (三)审批及公示。申报人选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 (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将资助经费划拨至资助对象所在设站单位, 并将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19 年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

       (一)系统申报:

       1.法人单位管理员权限申请:申报单位经办人登录 “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项目申报系统”(网 址 : 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cyfz.aspx , 或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69692767 1X3442100000042 ,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020-83126088)在线注册,提交权限申请; 

       2.申报单位登录:已开通系统权限的申报单位登录以上系统,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分配本单位个人申报权 限; 

       3.个人申报:已分配到个人申报权限的申报人登录以上系统,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 交至申报单位。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材料可以*.jpg/pdf 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4.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汇总、核准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信息后,统一提交至初审部门。 

       (二)初审:经办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提出修正或补充的事项,退回申报单位进行统一修改。 申报单位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修正或补充指定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复核:网上初审通过后,经办部门向相关单位核实申报人员个人纳税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

       (四)评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方案,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 并计算出补贴金额。 

       (五)公示:获补贴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 上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六)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算拨 付至各申报单位或申报个人。

       2019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一)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 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 话: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在 线填写《2019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书》, 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 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 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 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二)受理。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由申报人 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一份(直接从 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 订成册,需编写页码和目录,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 要时核对原件。审计报告提供 1 份原件)。申报材料经申 报单位及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申报组织单位是申报单位所在区的科技创新主管部 门。

       (三)评审。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 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

       (四)审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

       (五)公示。 入选名单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 http://www.rencai.gov.cn/ )以及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gzs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 申报系统” ( 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cxrc2.aspx,或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6969276 71X344210000002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20-83126088),在线填写《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 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 报送受理部门。

       (二)受理。受理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 查,在审查过程提出需修正或补充的事项,直接通知申 报人在网上修改,申报人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补充指定 材料,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审核。形式审查通过后,由申报单位将申报 材料电子数据光盘统一报送受理部门,并核对申报材料 原件,电子数据光盘不予退还。

       (四)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委 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和考察,确定拟入选名单。             (五)审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入选名单。

       (六)公示 。入选名单在广州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2019年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

       (一)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 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申报系统技 术 支 持 电 话 : 爱 瑞 思 软 件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400-161-6289),在线填报《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 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受理。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 载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经相关人员签章 (含团队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并加盖单 位公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审 核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至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申报组织单位是申报单位所在区的科技创新主管部 门。

       (三)评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委 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

       (四)审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

       (五)公示。入选名单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 http://www.rencai.gov.cn/ )以及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gzs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2019 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

       (一)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 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爱瑞思软件(深 圳) 有限公司 : 400-161-6289),在线填报《2019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 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受理。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 载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经相关人员签章(含 团队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组织单位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至市科学技术局指定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不通过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申报组织单位是申报单位所在区的科技创新主管部 门。

       (三)评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委 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

       (四)审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

       (五)公示。入选名单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 )以及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gzs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019 年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补贴:

       (一)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在线填报《2019 年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补贴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 等格式上传; 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二)受理。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一份(直接从申 报系统导出并打印);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 成册,需编写页码和目录,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要 时核对原件。如属于审计报告,应附 1 份原件)。申报材 料经申报单位及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申报组织单位是申报单位所在区的科技创新主管部 门。

       (三)评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委 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

       (四)审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

       (五)公示。 入选名单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gzs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2019 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级研修班):

       (一)系统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企业人才 培训(高研班)专项补贴申报查询系统”申请在线注册, 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及与评审有关 的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 盖“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研班)专项补贴申报查 询系统”网址: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GYB .aspx,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2345。

       (二)初审。经办部门在网上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 进行初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对不齐全的申报材 料,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充,逾期不补充的, 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审核。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经办部门将申报 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单位在进行 现场陈述时,书面上报相关申报材料及与评审有关的证 明材料。所有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等程序后,确定拟补 贴名单。

       (四)公示。拟补贴名单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 (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2019 年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

       (一)系统申报 

       1.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登录“申领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系 统 ”(网址: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YCBT.aspx,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26088),在线注册并申请法人单位管理权限;

       2.材料申报:已获得“法人单位”权限的申报单位登 录系统,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 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 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PNG/GIF/JEPG/JPG/BMP/TIF 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面,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3.注意事项:申报材料中《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 补贴申报书》和《广州市申报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产 业领军人才明细表》,请先下载后进行打印,由单位法定 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初审。经办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在审核过程中提出修正或者补充的事项,对不齐全的申 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告知时限内补充,逾期不补充材 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审核。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经办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报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获补贴名单。 

       (四)公示。获补贴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同 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 上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相 应补贴资金。

联系方式

       2019 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 9 楼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天河受理点 。 联系电话:020-85597203。

       2019 年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266 号北秀大 厦六楼。联系电话:020-83724221、83516924、83724200。

       2019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3-705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 一至周五),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20-83491584、83491576,电子邮箱: sclmkx@gz.gov.cn。

       2019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266 号北秀大厦六楼。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四)周五:13:00-15: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20-83724119、83517163

       2019年广州市创新领军团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八楼8A08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 020-81293892 、 81307221 , E-mail :gzljtd@126.com。

       2019 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八楼8

A08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20-81293892、81307221,E-mail:gzljtd@126.com。

       2019 年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补贴: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3-705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20-83491584、83491576,电子邮箱:sclmkx@gz.gov.cn。

       2019 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级研修班):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266号北秀大厦六、七楼)。联系电话:020-83517343。

       2019 年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广州市天河路 104 号华普大厦东座四楼 408 房。联系电话:020-85595134。

政策依据

2016-04-25
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