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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培育认定工业旅游精品线路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量:71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05/2019-08-30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扶持领域

       辖区内和行业内的现代观光工厂、现代工程景观、工商旅综合体、工业遗产景观以及工业主题博物馆等工业旅游资源

具体申报条件

  (一)主体空间

  1.线内:以工业文化体验为核心的工业企业、园区、现代观光工厂、现代工程景观、工商旅综合体、工业遗产景观、工业主题博物馆以及体验工业技术成果和科技文明等形态的旅游空间,其内部构成精品游览线路,具有观赏、体验、科普、教育、展示、休闲等功能。

  2.线外;以主打旅游工业景区(点)为中心,串联含其它或同类型工业旅游点、文化场馆(美术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馆或基地等)、科技馆、文物景点和其它自然、人文景区(点)等形态的旅游空间,构成外围一定区域的精品游览线路。线路至少串联起3个游览点且工业旅游点不少于2个(不含餐饮住宿等服务配套设施)。线路主题鲜明,游览点组合得当,能体现当地工业文化特色,符合游客一日或两日行程需要,具有代表性与示范性。

  (二)线路形式

  1.主打工业旅游点内部线路

  游览区域划分与线路设置合理,线路环境干净整洁;公共厕所分布合理,数量充足;无障碍设施分布合理;有完善的安全设施设备;有独立官方网站(满足游客查询、预约、宣传、购物、虚拟游览、投诉与处理等功能)等综合配套。

  (1)起点

  基本服务配套:有游客中心或咨询前台;有游客休想区域;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全景导览图;有固定明确的开放时间。

  应急服务配套:有医疗救护点;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团队。

  (2)沿线

  导览标识:有游览指示标识、景物介绍标识、安全警示标识等;有丰富的旅游宣传与介绍资料。

  体验互动;有以工业特性(含生产流程、设施设备、生产工艺展示等资源项目)为主体的创新体验项目或活动,并有较大的游客滞留空间和疏散通道。

  导游讲解;有系统化、主题化、形式多样的工业文化展示内容及解说设施;有规范的讲解词;有专职的导游员或讲解员;有条件的可设置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AI)等技术的解说系统;提前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有专人引导和指导游客在生产区域游览。

  旅游信息化:实现无线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主要旅游点可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7微信公众号标识设置合理,信息全面并及时更新。

  (3)终点

  旅游商品:旅游出口有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购物中心;有多种企业独特的工业产品、富有文化创意和方便携带的衍生旅游商品或旅游纪念品;有固定的工业旅游商品展销区,商品明码标价;有工业旅游商品物流配送系统或提供邮寄快递服务;商品可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

  交通设施:外部进出口畅通,有外部交通指引标识,设有公交车站点;有内部专用停车场或200米内有社会停车场;有完善的安全设施设备。

  2.外围区域串联线路

  (1)工业旅游线路交通配套完善,有较高等级的旅游公路为依托,以主打旅游工业点为中心,各游览点问的通达性与衔接性较好;按线路起点至终点顺序,每个游览点之间的行程距离在70公里以内。

  (2)工业旅游线路所串联的其它游览点(文化场馆、科技馆、人文与自然景区景点等),应具有完善的旅游服务配套,具备一定规模的旅游接待能力,有较高的旅游吸引力,可以与工业旅游点形成较好的互补关系。

  (3)工业旅游线践沿线具备完善的旅游交通指引标识、住宿、餐饮等相关旅游设施配套。

申报材料

       1.广东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推荐表

       2.工业旅游资源项目调查表

       3.工业旅游资源项目调查汇总表

 

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7-6月10日

申报流程

  (一)资源调查

  1.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继续做好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普查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现代观光工厂、现代工程景观、工商旅综合体、工业遗产景观以及工业主题博物馆等工业旅游资源的摸底调查,建立和完善项目台账,作为培育认定工业旅游精品路线的主要依据和重点对象。

  2.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17日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将工业旅游资源项目调查表、汇总表(附件2、3)送达同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

  (二)线路推荐

  1.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3条以上成熟的工业旅游精品线路。

  2.各地于8月30日前将《广东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推荐表》(附件1)、推荐报告(一式三份),沿线公共服务设施(含标识标牌)及线路二维码等相关资料(一式一份)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并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对申报线路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公示和公布。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认定的精品线路进行宣传并按相关要求适时给予资金补助。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楠楠,电话:0756-211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