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促进专项资金(招商中介奖励)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量:364 收藏
按照实际招商成果给予中介机构不高于100万元的奖励,其中:
1.推荐企业落户,企业通过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给予招商中介每个企业2万元的奖励。
2.推荐企业落户,企业通过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且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给予招商中介每个企业20万元业的奖励。
3.推荐企业落户,企业通过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且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给予招商中介每个企业50万元的奖励。
4.推荐企业落户,企业通过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且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给予招商中介每个企业100万元的奖励。
每个招商成果只奖励一次,招商成果企业需在2014年2月13日以后注册成立,注册成立起5年内有效。
独立法人企业,面向集成电路设计及相关领域开展招商服务,在滨海新区有招商成果落地。
新区、开发区、街镇等各级政府机构法定招商职能部门不能享受此项政策支持。
1.中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新区各开发区或街道招商主管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
3.招商成果(落户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等。
4.招商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9日
1.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年度政策兑现通知,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开发区的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
2. 各开发区工作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初审审核通过后,提交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确定支持意见。
4. 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资金支持意见报请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拨付计划报新区财政局,财政局组织拨付款项。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聂德雷,董青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5号楼5423室
电话:6670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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