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促进专项资金(研发经费支持)

申报已结束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促进专项资金(研发经费支持)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量:2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07-31/2019-08-09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研发费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对企业的自2014年2月13日以后的新产品开发和研制费用每年给予10%补贴。企业年度研发投入须超过100万元(含),不足100万元的,不予支持。研发费用指企业上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以企业报送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为准。一般企业扶持不超过3年,每年扶持上限500万元。其中,“龙头企业”此项扶持不超过5年,每年扶持上限10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企业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认定或复核。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复印件。

  3.申请研发费用扶持年度研究项目简介(应包括成果证明材料,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登记证书的企业优先),下一年度研究开发活动计划及预算。

  4.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复核)表(或相关证件)。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9日

申报流程

  1.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年度政策兑现通知,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开发区的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

  2. 各开发区工作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初审审核通过后,提交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确定支持意见。

  4. 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资金支持意见报请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拨付计划报新区财政局,财政局组织拨付款项。


联系方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聂德雷,董青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5号楼5423室

  电话:66707636

  邮箱: 8690002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