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申报已结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发布时间:2021-02-24 浏览量:64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1-20/2021-03-31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2021年度共发布35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文化艺术和旅游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社科研究机构等。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课题组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课题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2021年度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申报时间

  首席专家及责任单位(含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参与共建院校)网上集中填报投标课题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3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中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时间为4月1—9日。各中级管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参与共建院校完成本级审核及提交后,要将系统生成的本地区(本单位)项目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填报投标材料、审核,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申报流程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投标材料。请首席专家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材料。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100007

  咨询电话:010-87930753 姚宇航

  邮 箱:qgyskxghb@163.com(请优先选择通过邮箱咨询申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