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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津市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后补助

发布时间:2022-06-01 浏览量:30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6-01/2022-07-1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后补助实行择优补助制,先考核、后补助,具体如下:

  (一)高校院所类。利用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方法,对高校院所设立的概念验证资金(基金)项目进行评价考核,考核合格可以纳入补助范围。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10%、单项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家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概念验证平台类。从基础条件、服务绩效、服务能力、规范管理、社会信誉等方面,对建立概念验证平台并开展服务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按照不高于年度服务总收入的50%、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开展概念验证工作的高校院所(简称“高校院所类”)。利用自有资金,以及来自于企业、投资机构及技术转移机构等的社会资本,设立概念验证专项资金(基金),围绕核心技术和高价值专利成果,实施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市场应用研究等项目的我市高校院所(含大学科技园、海河实验室)。

  (二)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法人单位(简称“概念验证平台类”)。在本市注册登记且正常运营的,围绕我市“1+3+4”主导产业,建立概念验证平台,为科技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商业评价、技术转移、商业化开发、中试等概念验证服务的法人单位。


申报材料

  一、高校院所类

  1.《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申请书》(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

  2.附件材料

  (1)科研诚信承诺书(下载模板,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章);

  (2)概念验证专项资金(基金)证明材料;

  (3)每个概念验证项目的绩效评价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如有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可作为证明材料,不需另附其他材料)。


  二、概念验证平台登记

  1.《天津市概念验证平台登记表 》(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

  2.附件材料

  (1)开展概念验证的基础条件;

  (2)现有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3)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时间

  7月15日前

申报流程

  一、高校院所类

  1.登录申报系统。登录天津科技成果网(www.tjkjcg.com),网站首页中间“平台基础服务—成果转化后补助”,点击登录。

  2.在线申报。点击“成果转化后补助”,选择“概念验证资金—高校院所类”,按照申报系统中的说明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完整附件材料。线上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进入审核程序。各申报单位应在7月11日前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

  3.局级主管部门初审。局级主管部门需使用部门账号对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在7月15日前完成审核(含驳回修改时间)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建议各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

  4.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驳回的单位,须在三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如果通过形式审查,状态栏显示“形式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主体仅有1次修改机会,建议各申报单位及时关注项目状态。形式审查通过后,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评审。


  二、概念验证平台登记

  1.登录系统。登录天津科技成果网(www.tjkjcg.com),网站首页中间“平台基础服务—成果转化后补助”,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已注册单位可直接登录。

  2.在线登记。点击“成果转化后补助”,选择“概念验证资金—平台类”,按照系统中的说明在线填写登记信息,并上传完整附件材料。线上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进入审核程序。登记截止日期为7月11日。

  3.局级主管部门初审。局级主管部门应于7月15日前对管辖范围内机构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被驳回,修改后须再次经局级主管部门审核;该阶段,每个机构仅有1次修改机会,建议各机构及时关注系统状态。

  5.分配登记号。审核通过后分配登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