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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量: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4/2024-03-18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公共/示范平台,新材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应在本市范围内。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在本市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6.符合申报方向对应附件的要求。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书(附件25)。

  (1)申报附件1—18工信方向,项目申请单位须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请勿直接填报附件25。直接填报附件25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退回申报材料。

  (2)申报附件19—24方向,按照附件要求填报。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打印本单位“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5.项目申请单位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请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和2023年12月财务报表。

  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方向。

  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以“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文档格式详见各附件要求。


申报时间

  1.附件1—18方向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2024年3月18日24:00将关闭系统项目申报功能。2024年3月21日前,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楼105室)。不接受邮寄。

  2.附件19—24方向项目,各区网信、发改、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附件要求,报送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以附件为准。

  3.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附件1—18为工信方向,附件19—20为发改方向,附件21—23为科技方向,附件24为网信方向。

  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按上述方向分别组织本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2.请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上述方向报送至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或科技主管部门。

  申报附件1—18工信方向,请项目申请单位登录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tjsps.tjiiti.org.cn),注册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上传有关附件并提交;同时,报送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到期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和修改功能。

  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会同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部门承诺配套。

  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通过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tjsps.tjiiti.org.cn),对所负责的本区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系统推荐应与推荐文件应保持一致。